grezzo wrote:
有一本書,書名就叫"4%的人毫無良知",這是美國哈佛心理教授長期研究的結論,
很顯然的殺狗的人就屬於那4%了,他們對於其他人(包括動物)的痛苦是毫無感覺
的,即使別人的痛苦是他們造成的,也不會任何的罪惡感,整本書的結論是:碰到這
種人,離遠點!
4%的比例看起來不高,但想想若一個討論區有數十萬會員的話,其中就存在成千上萬個這種人。不知道他研究夠不夠準確,不然這比例實在讓人心寒。常在類似動物殘殺或受虐相關的討論串,看到不少冷言冷語,若是人類被殺的討論,則較少看到,畢竟鐵定會被當作全民公敵。通常我看到這些言論時,還是盡量朝好的方向想,想說或許只是因為同理心和情感程度的不同以及和價值觀的差異而導致不同的看法罷了。
放开那个女孩 wrote:
這樣的做法确實殘忍...
但是我覺得人類才是最僞善的...小狗被殺你們會覺得殘忍...那麽鶏鴨鵝牛羊豬 烏龜魚他們被殺呢?它們的生命就不是生命嘛?
我覺得當一個只食素不殺生的人..才有資格斥責那個殺害小黑的人殘忍..其他的人..跟那個人沒什麽兩樣..
一般人應該還是分得出「手法」與「目的」上的差異。以手法來說,「凌遲虐殺致死」以及「痛快給牠一個好死」,以常人的同理心來說應該會對前者有顯著強烈的惡感。以目的來說,「虐殺以取樂」和「為食用而殺」,兩者在心態上也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