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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愛寵物的你,成為兇手


ERS4 wrote:
當然能以認養為優先是...(恕刪)



tourcura wrote:
我覺得應該立法管制供需的過程‧

要養要繁植都要植入晶片,沒有植入晶片就不準養


也很認同你們的看法,

現在寵物取得容易,每當看到(學生)情侶買貓狗贈對方,通常是不置可否,

熱戀時會養,分手時就不是每個都會繼續養,有的送收容所,有的直接丟棄....

還是希望能結合眾人之力改善。

有些鄉民會笑稱台灣是鬼島,其實台灣的生活環境還是比很多地方好很多,算中等以上

當然啦!這並不是說目前已經很好,沒改善的空間。

如果說台灣是鬼島,但也別忘了,鬼島的結果是住在台灣所有居民所呈現的總合。

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

希望大家不要小看自己的力量,一起努力,讓台灣變的更可愛。



farmer886 wrote:
大家經過寵物店'常常會看到可愛的小狗小貓
但牠們的爸爸媽媽通常生活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環境,
對繁殖場來說,他們只是生產工具,用到不能用就丟掉換一批。

這些以前我們知道的很少,許多人也是看了"十二夜"才知道一些。
從一些動物收容所的義工朋友那知道的,比電影裡描寫的更殘酷。
最近又看到一個相關的粉絲團發出無奈的聲音:
「可惡的繁殖場,最近一直淘汰換新,
可憐的種公、種母,被利用完後就棄養.........大家真的別再買狗了
,請告訴身邊的朋友們"以領養代替購買",別再當繁殖場虐待動物的幫兇。」
出處
史哥的新屋浪浪粉絲團

因為現在的法令缺陷太多,對繁殖場幾乎是放任狀態。
每當看到一隻隻生筋疲力盡的貓狗,被像破麻布袋一樣丟棄時,
內心也只能對毛小孩說:孩子,人類對不起你們!(真的很無力)

有人有認識立委或民代嗎?看看能不能參考德國或一些這方面做的比較好的國家,
推動相關立法。

大家知道嗎?收容所幾乎每天用我們繳納的稅,安樂死很多的小生命,
這些小生命有些是民眾棄養的,但大部分是來自繁殖場棄養,不夠好看的就整堆丟棄,
運氣好的會被送到收容所等待領養,大部份沒被領養走的就安樂死。
如果能從源頭(繁殖場、民眾棄養)管制起,我們納的稅才不會天天變成屠殺的利刃。

拜託拜託,請有認識民代或立委的好心人幫幫忙
...(恕刪)


文章不符現況及矛盾

1.依據動保法,棄養是指棄置寵物於住家及公立收容所以外場所,所以不續養寵物送交收容所不是棄養,狗保及愛狗人濫愛的放養及餵養才是棄養

2.如果文章的棄養是指棄置戶外放養及餵養,這類棄養可以加強執法或修法改善及解決,若文章棄養是指民眾不養寵物送交收容所,這類「棄養」無法透過法律解決,只能道德勸說,不可能立法強制養了寵物必須養到終老,不可中途不養,這樣問題反而更多。所以若要透過法律解決問題,應該分清楚哪些是法律可以處理的問題,哪些不是

3.收容所安樂死的絕大部分是混種犬,而收容所的混種犬主要來自放養及餵養,不是民眾或繁殖場不養送交收容所

狗保及愛狗人經常宣傳本類張冠李戴混淆問題根源的文章,無視放養及餵養造成後續的問題,無助現況改善,徒增反感。而放養對周遭生活的民眾及環境的影響傷害,如上週剛發生的放養犬害死用路人老翁,歷歷在目,又餵養造成的後續問題,如許許多多混種犬前仆後繼源源不絕地生出來,大部分沒人養育只能繼續放養及餵養,有些被捕捉進收容所無人領養的下場就是安樂死

不正視及積極處理解決放養及餵養的問題,「領養代替購買」很大部分是替濫愛放養及餵養的狗保及愛狗人擦屁股,收拾殘局,不管怎麼領養還是會有一堆混種犬沒人領養,這不是鼓吹民眾領養代替購買就可以解決,即使民眾都領養不購買,混種犬還是會源源不絕地繼續生出來,這才是問題根源

finepupil wrote:
文章不符現況及矛盾

1.依據動保法,棄養是指棄置寵物於住家及公立收容所以外場所,所以不續養寵物送交收容所不是棄養,狗保及愛狗人最喜歡的放養和餵養才是棄養

2.如果文章的棄養是指棄置戶外放養及餵養,這類棄養可以加強執法或修法改善及解決,若文章棄養是指民眾不養寵物送交收容所,這類「棄養」無法透過法律解決,只能道德勸說,不可能立法強制養了寵物必須養到終老,不可中途不養,這樣問題反而更多。所以若要透過法律解決問題,應該分清楚哪些是法律可以處理的問題,哪些不是

3.收容所安樂死的絕大部分是混種犬,而收容所的混種犬主要來自放養及餵養,不是民眾或繁殖場不養送交收容所

狗保及愛狗人經常宣傳本類張冠李戴問題根源的文章,無視放養及餵養造成後續的問題,無助現況改善,徒增一般人反感。如放養對周遭生活的民眾及環境的影響及傷害,上週剛發生的放養犬害死用路人老翁,歷歷在目,而餵養造成的後續問題,如許許多多混種犬前仆後繼源源不絕地生出來,大部分沒人養育只能繼續放養及餵養,有些被捕捉進受容所無人領養的下場就是安樂死

不正視及積極處理解決放養及餵養的問題,「領養代替購買」很大部分是替濫愛放養及餵養的狗保及愛狗人擦屁股,收拾殘局,不管怎麼領養還是會有一堆混種犬沒人領養,這不是鼓吹民眾領養代替購買就可以解決,即使民眾都領養不購買,混種犬還是會源源不絕地繼續生出來,這才是問題根源


您好!文中提到的棄養包括送至收容所及丟棄兩種,鄙陋認為寵物應像車籍資料一樣列管,
強制規範疫苗施打、結紮、繁殖生育等等。
送至收容所及丟棄都應該有罰則(非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飼主死亡、傷病....),
因為製造出問題由全民買單,理應付出代價。

放養及餵養造成後續的問題的確也很大,這部份也需要規範,
只是有法源,但相關單位無力執行,也是形同虛設。
如果真的有民代或立委願意接手立法或修改相關法令,大家可以集思廣益供其參考。

farmer886 wrote:
現在寵物取得容易,每當看到(學生)情侶買貓狗贈對方,通常是不置可否,

熱戀時會養,分手時就不是每個都會繼續養,有的送收容所,有的直接丟棄....


奇怪哩,怎樣說你才會懂? 不會再打圈?
品種貓狗根本不需擔心棄養問題
想認養的人多的哩
甚至一歲左右的貴賓,馬爾濟斯都還可以收個結紮費用


no.one wrote:
奇怪哩,怎樣說你才會懂? 不會再打圈?
品種貓狗根本不需擔心棄養問題
想認養的人多的哩
甚至一歲左右的貴賓,馬爾濟斯都還可以收個結紮費用


品種貓狗包括的範圍很廣,老邁的德國狼犬、黃金獵犬、拉不拉多,

有被送至收容所或丟棄的事實,這些認養上就沒小型犬順利。

但品種貓狗是否有人棄養不是發文討論的重點,

希望透過修法或立法規範所有的飼主及繁殖場(貓犬舍)才是,

飼主和繁殖場都有不錯的人,主要是希望透過修法或立法,

讓每位飼主及繁殖場都能盡自己應盡的責任。

說句難聽點的 在那一直要求修法的同時 怎沒回過頭想想人民的素質和道德有多麼低落!!

每次看到有些人說歐美如何 日本如何,無論是政策 交通 寵物 食衣住行等等

人民本身的自我規範是如何?又政府制定的政策是否都能落實?

不要有人被開罰 就找立委 找代表 然後開記者會控訴國家欺壓人民 政治迫害!!

如果又像在美國有動物警察 當有人飼養寵物又無法給予善待,那下場就是被執法人員逮捕 移送法院,後果就是罰款+坐牢.

不過這要是鬼島台灣 一定又是哭天喊地 政府搶錢 白色恐怖又來了,說句難聽點那些法修出來根本都沒用,因為都被那些TMD愛做秀的政治人物搞爛.

在鬼島台灣 做與不做都該死,無照駕駛飆車闖臨檢站 警察追他 他自撞掛了就是警察的錯,警察不追他撞死別人還是警察的錯.

之前有個外國人在台灣 因為闖越車道被撞死,他的妻子來台灣是對駕駛道歉 ,如果是台灣人呢?沒告到你家破人亡就偷笑了!!

所以修什麼鬼法都無用 人民毫無道德可言 一切都是白談!!



我在美國時所有的狗都是來自於農場繁殖居多,農場不會大量繁殖 而是有人預訂才會進行繁殖.
另外幼犬在未滿90天的情況之下是不會交付,原因是怕有一些潛在疾病及飼主不懂得如何照護.

如果是有疾病那將不會出售,而且購買前農場主人會詢問是否結紮 如果結紮價格會較便宜,交付狗的時候還會叮嚀 如果有一天你不再需要這隻狗時請把牠送回來給我 因為將牠繁殖出來就是我的責任 我會照顧牠到老死.

所有的一切在於人心,如果沒有這些心再多法規都無用 因為太多人會鑽漏洞了!!

最後您們看到這些貓狗被安樂死很殘忍,有想過您日常生活所吃的肉製品 這些雞鴨豬牛被屠殺過程是否人道
您有在乎過嗎?且這些動物就是活該該死 一出生就等著被宰殺?


Jimmy419 wrote:
說句難聽點的 在那一直要求修法的同時 怎沒回過頭想想人民的素質和道德有多麼低落!!...(恕刪)


是的,您提到的問題都存在,我們可以選擇一點一點改變它,也可選擇埋怨放棄,我選前者。

這麼多的問題解決的辦法,歸根究底還是要從教育著手,指的不單是學校這部份,

口號的推廣、宣導影片的播放...等等都是教育的一部份。

如果心都是良善的,根本無需法律,否則也只能靠法律當最後一道防線。

每一個生命都應尊重他,不局限於貓狗,所以也歡迎大家加入吃素的行列。


farmer886 wrote:
是的,您提到的問題都...(恕刪)


是啊 您可以選擇改變它,但前提在台灣 連人的生命都不被重視了要輪到動物 那在等個50年吧!!

在酒駕 路上危險駕駛,這些人與人基本的互相重視都做不好的話 其他的只能笑笑就算了吧!!
Jimmy419 wrote:
是啊 您可以選擇改變它,但前提在台灣 連人的生命都不被重視了要輪到動物 那在等個50年吧!!

在酒駕 路上危險駕駛,這些人與人基本的互相重視都做不好的話 其他的只能笑笑就算了吧!!


其實也不用這麼悲觀啦!

或許是因為新聞媒體都專挑這類新聞又加大渲染,讓很多人覺得台灣沒希望,

以酒駕來說,多數人是不酒駕的,還有您前一篇發文提到的亂象,多數人也是不做的。

有很多光明面媒體不會去報導,因為不夠聳動,他們的理由是觀眾不愛看這個(其實是自己認為的)。

例如:
1.很多社區,假日會有當地的義工一大早組隊清掃社區的街道。

2.各個中小學上課日早上,很多愛心媽媽(爸爸)發心守護學生的安全。

3.昨天新聞報導有一家人住祖墳一年多,隨即湧入一百多通電話詢問如何捐款。

4.新聞報導血庫存量不足,很多人會去捐血。

5.很多環保義工,假日、平日在社區幫忙垃圾分類。

還有很多很多不勝枚舉,在台灣,善人還是比惡人多,不要被媒體蒙蔽了。

就像您看到社會上不合理的地方也會發出不平之鳴一樣,

只要有人帶頭改善,多數人會從善如流的,讓我們一起努力,讓台灣更美好。


farmer886 wrote:
希望透過修法或立法規範所有的飼主及繁殖場(貓犬舍)才是,

飼主和繁殖場都有不錯的人,主要是希望透過修法或立法,

讓每位飼主及繁殖場都能盡自己應盡的責任。


規範什麼?
你連繁殖場都沒進去過
又怎知不好?
還是你有天眼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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