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根本沒資格養寵物
因為水準極低,少數人妨礙多數人
如果能全面禁養,不知省下多少問題
1.公共衛生:外國人對台灣的其中的一個印象就是稍微偏離鬧區街道就髒亂+惡臭
2.流浪狗問題:就是有人棄養+自以為做大善事的餵養整條街的流浪狗
3.殘忍繁殖場:這玩完全全就是養狗的人造成,因為有人去寵物店購買,當然有商機
最近火紅的末日Z戰,其中提到一段台灣傳出狂犬病#@%@#%@#%
不要再鴕鳥心態了,根本不是什麼為了大陸才改台灣傳出,是導演,編劇也這麼認為吧!
有網友提到在電影院看到此橋段都放聲大笑,只能說不意外阿,台灣的流浪狗就是這麼多
憑什麼我們討厭狗的人要忍受類似樓主遇到的遭遇?還有諸如帶去便利超商,餐廳等地方到處舔嗅這種噁心的鳥事?
那種帶出去不上牽繩就是可惡,管你是受過什麼訓練,就算不咬人,憑什麼要忍受你的狗跑到我旁邊?那是不是也可以養蟑螂,然後讓他竄到路人身上?反正又沒有咬你,在我看來兩者都一樣髒一樣噁心
法律也真是好笑,狗同雞豬牛羊還不是一樣,一樣能大量繁殖怎麼就特別保護?別跟我扯到人身上,我有領身分證,全家都有繳稅,等狗也有繳稅有身分證在拿來做跟人比較謝謝,照現在動保團體這種標準,是不是我也能養蟑螂然後出去溜蟑螂,跑到你身上記得別生氣喔,踩死了還可以告你,真是天地顛倒反笑死人
養狗不等於有愛心,因為造成上面一堆問題,反而造更多業障
案例很多,請Google、司法院判決書可以查,有疑慮不該去找證據嗎? 花時間發私訊給我!?
少了挑骨頭、嘴炮者,版面會有意義很多。
要告的快去告,現在打電話去1999投訴、報警,說(狗濕濕的鼻子正貼在腳指,不知道該怎麼辦,請來救你!),看他們有什麼反應,
你覺得 "剛好踢到狗下巴",別人又不會通靈,怎麼知道是 "剛好",狗沒受傷就好了,解散吧,不然在原地吵不完;狗嗅聞你,你踢到牠,扯平了,這樣還不夠嗎?
要告的快去告,6個月內要提告,不然就無效了。
踢狗受傷的案例,今年就有好多,有人肉搜索的、上新聞的,也有被告的,與其胡扯嘴炮,怎麼不去查查怎麼回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1,易,3389
【裁判日期】 1020626
【裁判案由】 妨害名譽
主 文
丁○○犯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違反保護規定致動物重傷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這就是新聞說狗在彩券行的柱子下尿尿,彩券行丁○○要飼主去清理,飼主有清,丁○○嫌飼主清不乾淨,踢了小狗數腳,又罵了五字經......。
被告這邊說: (被告就此雖執前詞置辯,並辯稱:伊小時候有被狗攻擊過,無論大狗小狗伊都會怕,當時伊覺得狗要攻擊伊,所以才踢狗云云。) (被告因自衛始不得以出腳踢狗,並非出於惡意傷害動物)
大家都這麼說。 連環五腳踢死狗的快遞員也這麼說,這是標準理由。
網人叫你踢狗、打狗,不要囉嗦,踢下去吧,現實生活中看這些出主意的網人誰要幫你!
踢狗、打狗的理由都說 "狗會咬人",證據拿出來就知道,一切照法律走,這是為誰護航,我又不是立法委員;
您也沒在狗的身上掛個牌,"我的狗只是看起來很大很兇,你不摸他,他不咬人的"
狗主人說不咬人,也不是100%確定,放著自己的寵物亂跑,就是沒盡到義務
有的人大小狗不論都會怕.. 不要用自己的心態去猜測別人
我家小少爺才二公斤,出門一定要拴在手邊
遇到其它狗要來打招呼,我也會先問過他們的主人許可,才會讓兩犬接觸,畢竟擦槍走火狗咬狗的糾紛也不是沒聽過.
遇到沒拴著的狗,我要是有注意到一定立馬抱起兒子,繞其它路走
畢竟那個沒有拴著大狗讓他亂跑的主人,也沒開著大聲公告訴路人,.. 我的狗不咬人我的狗不咬人..
與其等到事情發生,不如在能避免時就避免
我也遇到四五歲大的孩子在我排隊在atm 領錢時,我一手操作機器,一手拉著狗時,泠不防過來狠狠的踹我兒子一腳,兒子被踹的哀哀叫,我不怪那小孩,孩子沒教養是父母教出來的,我只有斥責他的父母沒好好管教孩子,我的小狗不惹人,而且拴在我腳邊,你的兒子遠遠特意過來踹他一腳是你沒教好.. 他父母也不敢作聲,只能道歉走人
我沒索取什麼醫藥費或精神賠償之類的,花時間和人吵架沒益處,我只希望他能管好自己的孩子,畢竟小孩不是一隻狗出門要拴著,沒教好的孩子危險性有時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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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奉勸版主發生事情時不要太軟弱,也不要大聲動怒,因為人動怒就會失去理智,好好和先生商量一下怎麼應付..
還有各位狗主人請善盡自己的義務,出門請拴好你的愛犬,畢竟不是人人都像我們一樣愛狗,有的人天生就怕狗,不管你大小隻
地方很大,到處都可以小便,選在人家家門口,很容易引來爭議..
出門請自備撿便帶,在愛犬便便後撿起來,畢竟我想沒人希望自己門口出現一坨狗大便吧..
我自己居住的那一里,里長就時不是廣播提醒狗主人要把愛犬的便便撿起來,我出門蹓狗時,見到八成的狗主人都會撿便,公德心是需要推動和時間養成的..
大家一起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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