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ta1597 wrote:
樓主只是送養狗而已,...(恕刪)
中肯,送養這麼棒的舉動有啥好質疑的
比丟掉或是放生好太多了吧
jrta1597 wrote:
寵物只是寵物.他只是一個財產,不是自然人.
連人類的婚姻都不能保證一生一世.
健康看待寵物合法的移轉,
台灣的寵物才能正常的生活.
黃小峯 wrote:
當你家的狗咬傷了你生的小孩~~~縫了9針你看你會如何~~~我朋友那裡就有1隻,還咬了兩次~~~前幾年有小孩被自己家的狗咬傷了臉還上了電視,如果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又要如何處裡,愛狗人士們,你們家的小孩願意被咬嗎??只是找個能照顧狗狗的新主人就被炮成這樣,難怪是鬼島~~~~在外國狗咬人是現場處決的,在台灣呢??自個好好體會吧
apolo8101 wrote:
老梗
真的考慮周全就不會養了又要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