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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殘忍了這些畜牲(慎入 內有血腥圖片)

今天上水果日報了,
最好能捉到兇手~
流浪狗造成的問題與飼主帶著比特去訓練咬狗是兩回事,流浪狗的問題跟國民生活教育與政府處置態度有著非常大密切關係,當然這不是我能評論的,畢竟在台灣說什麼都不對,都會有人歪解意思!而飼主帶著比特去訓練咬流浪狗,這就是那飼主個人問題,人格變態扭曲,心理不正常,行為簡直敗類到了極點,可惜在台灣的法律保護下,這些人受不到像樣的制裁!
動保法
第 27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佈其
姓名、名稱或照片,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一、違反第十條第一款規定,驅使動物之間或人與動物搏鬥。


準備被開罰五萬以上
另外我覺得養這種猛犬,早就該被優先管控了
台灣就是一直都沒在意這點
比特犬在歐美也是惡名遠播,每年都會咬死幾個人
一堆人在吹捧愛狗的美國,2004年至2011年的8年間 140人因pit bull喪生。
http://www.dogsbite.org/dogsbite-newsroom-2012-30-year-summary-dog-attack-deaths-maimings.php
有些地區還明文禁養
因為富攻擊力跟名聲不太好,被警察直接開槍打死的很多

希望可以沒收這種心態有問題飼主的狗
台灣就是都太放縱了
屎飯糰 wrote:
流浪狗造成的問題與飼主帶著比特去訓練咬狗是兩回事,流浪狗的問題跟國民生活教育與政府處置態度有著非常大密切關係,當然這不是我能評論的,畢竟在台灣說什麼都不對,都會有人歪解意思!而飼主帶著比特去訓練咬流浪狗,這就是那飼主個人問題,人格變態扭曲,心理不正常,行為簡直敗類到了極點,可惜在台灣的法律保護下,這些人受不到像樣的制裁!...(恕刪)
+1
問題是有很多怕流浪狗的人都會混為一談啊!
看到流浪狗攻擊小孩事件或被流狼狗追過的人(誰沒被追過),
可能認為所有流浪狗是罪該萬死,
即使是有些見人就躲的可憐流浪狗也要撲殺殆盡!!

所以這次明明是比特犬飼主惡劣行徑造成流浪狗無辜受害,
還是有人會將流浪狗問題拿來混為一談,
似乎有些以暴制暴的心態,
甚至拍手叫好!!

沒辦法,
人凌虐或毒殺狗不是大事情,
狗咬人就不得了了~~
就事論事?
我不知道一堆仁心慈悲的人是在邏輯打轉什麼。
指使狗(器物)去傷害(人)毀損(器物)當然有刑罰。
傷人就是傷害罪。
傷害動物就是毀損罪
是刑事案件,屬告訴乃論,必需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可提刑事附帶民事之訴訟,要求民事賠償.
所以我一開始就講了。只要愛媽跳出來說這是我放養的狗。
那就可以對狗主提出毀損告訴。
只是一旦證實這就是我的狗。隨之而來的就是侵佔國有(私人)土地,跟廢棄物隨意傾倒等等罰則。
所以是誰遊走在法律邊緣?
誰才罪大惡極?
浪浪要被安樂了就去救出來,沒地方養就放養在野外。
浪浪被欺負了就哭鬧,浪浪傷人了就說那不是我養的...

球不是這樣踢的。
寶來旺 wrote:
+1問題是有很多怕流...(恕刪)

其實狗單隻都很乖,成群了就天不怕地不怕了
狗也有組成群體的本能,一但組成了有階級有組織的狗群
就會攻擊性大增,還會分班巡邏地盤和合作狩獵咧

狗一成群膽子就大了,就開始放肆了
但是你把狗群的狗隔開來,讓他落單、離開他的狗群保護範圍
他馬上又溫馴膽小柔弱給你看

這就是狗阿

大家都不是怕單隻的狗,而是怕一整群的狗
狗就是有那個本能,他們沒有人類去教育他們,就是循著他們本能做
不要把有人教過的狗拿來和流浪狗相提並論

Wow_Senior wrote:
就事論事?我不知道一...(恕刪)

我可以百分之百的跟您講...這一區的浪犬不是愛媽「放養」的,而是別地方的人載來棄養的...一年至少會有50隻的新浪犬被棄養在這區!

我在這邊遛狗快三年了,我不像愛媽那麼有愛心會去餵狗,最多就多帶點水...敢靠近我的浪犬就分牠喝點乾淨的水,有皮膚病的就想辦法投藥讓牠舒服點...

浪犬成群結隊確實會有問題,尤其是到了晚上會特別神經質,即使是有養狗的人都不見得能處之泰然!

最大的問題是「不想有所作為的政府」,不敢制定更嚴格的法令,有法令也不執行,放任一堆不負責任的飼主「想養就養、不想養就亂丟」,我就不相信用處罰安全帽那套方法來執行會沒效?!

mobiletnt4 wrote:
我可以百分之百的跟您...(恕刪)


這樣呀?那就通報新莊區公所去捕捉囉。
你們可別阻擋啊。

還有...你的行徑...很像愛媽喔。

Wow_Senior wrote:
這樣呀?那就通報新莊...(恕刪)

您覺得不爽就去報啊...捕犬車就停在那附近而已...
這篇文章重點不是應該是那訓練比特去咬流浪狗的飼主嗎!不是嗎?!流浪狗的問題與這敗類變態的問題不是分開來的嗎?!用人來說的話難道流浪漢該死嗎?!該被打嗎?!該被潑糞嗎?!畜生也是生命吧?!每個人對流浪狗的態度都各有意見,因為看法不一樣,想的與做的當然不一樣,這就是多元的社會,國民的道德態度與政府的作為才是流浪狗問題的解決之道!可是大家對這些訓練比特去咬流浪犬的變態飼主問題,不應該有任何分歧的想法吧,這些心理變態,完全就已經是社會問題了,今天放狗咬狗,明天放狗咬人,後天把路人抓來殺一殺,這是人的問題,這才是應該馬上處理的事情吧,警方應該要努力把他們抓出來,不要因為死的受傷的是狗,就放任,.............,已經無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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