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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領養狗 但是奇怪的規定..

軒轅浩 wrote:
說穿了 他只是想確保狗狗不會又被棄養而已
#1是為了確定你家的環境適合養狗
如果是公寓大廈,怕因為鄰居的關切,主委的關愛,導致狗被棄養
#2是為了確保狗狗真的有被好好照顧
#3更明顯~不得棄養~登記後責任跑不掉

我覺得這種條件沒甚麼奇怪 還滿合理的
如果我領養狗 我可以接受這三點
如果有一天 . 我不得不出讓我的狗 我也會立這三點


好聽話而已啦!說給自己心安的,如果是你兒子,你會因為
房子太小、鄰居閒吵、伙食費太貴、要幫牠清大便、掉毛、搬家、生病、移民等理由不要你兒子嗎?

寧可自已餓肚子也決不把兒子送人,九成以上的(不得不出讓)都是嫌麻煩、不愛牠了。
這才是事實。

愛狗人士只會阻止一般人將問題狗殺死,
要養狗課稅(用來處理棄養爛攤子)、
要提高養狗門檻(養主身分登記、飼養場執照列管、養主身家調查、動物健康保險)等。
這些事根本不做。

只會殺狗捕狗的時候出來哇哇叫、
捉野狗綁項圈(叫做什麼TNR的、實際上就是放養野狗)。
再沾沾自喜以為自己天天做好事。

其實我很讚成將養寵物門檻訂的很高,
最好比照養小孩一樣,可以過濾很多沒心的人。
寵物基本上比小孩更依賴人,而且永遠無法獨立,
飼主要有照顧一輩子的決心,

但寵保人士會推廣這種觀念嗎?不可能。
免洗餐具比高級餐具方便多了,用完就丟,一樣可以達成吃飯的目的。
...我要送養貓~

我訂出的規定會很無理嗎?

我想送貓...也想要對方是真的不會虐貓.不會買一個超大的籠子把她關在裡面.直到她終老

我訂這樣的條件會嚇跑想認養的人嗎?...請幫我看看

我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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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無力~我自己也不是說每隻動物都照顧的很好..不過之前送養過的狗~也是有不好的經驗..長大皮了就跟我說狗有神經病~要丟給舅舅去顧工廠....他那裡有很多狗.都會拿吃剩的便當給他們吃.....

我聽了真的是很難過..我坐火車去要回來了.....但之後在送出去後的人~從此沒了音訊~我也只能求希望他們真的都到了一個有人疼愛的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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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專職的中途~只是剛好有浪貓跑進來生小孩~有浪狗(脖子上有繩子)被遺棄在我家工廠門口

有笨笨的小貓眼睛感染了~我點了藥放走他.結果每個星期出現讓我看一次.每看一次我都能勾勾我的手指頭就抓到他(很神奇的就是夜市裡那麼多人就是沒人抓到他)..第3次抓到他.我把他帶回家養了~不顧我家奶奶的反對.

我很不認真養~但是我還是希望我這些送出去的阿貓阿狗都能比在我這裡過得更好




gn02601952 wrote:
最近想再養一隻古代牧...(恕刪)

gn02601952 wrote:
最近想再養一隻古代牧...(恕刪)


一個願打.看你是不是願挨的那個

noisegirl wrote:
說穿了 他只是想確保狗狗不會又被棄養而已
#1是為了確定你家的環境適合養狗
如果是公寓大廈,怕因為鄰居的關切,主委的關愛,導致狗被棄養
#2是為了確保狗狗真的有被好好照顧
#3更明顯~不得棄養~登記後責任跑不掉


我覺得這種條件沒甚麼奇怪 還滿合理的
如果我領養狗 我可以接受這三點
如果有一天 我不得不出讓我的狗 我也會立這三點




腦包嗎?? 合理個屌阿 都要送養了 你一個月都要來看一次是看尛?

跟你很熟嗎? 確保狗有沒有好好照顧個屁阿 那們擔心 不會自己養喔

真的很好奇你腦裡裝的是什麼

yuan1980 wrote:
房子太小、鄰居閒吵、伙食費太貴、要幫牠清大便、掉毛、搬家、生病、移民等理由不要你兒子嗎?


人家回文看完再來炮可以嗎?
我有說這些會是我"不得不"的理由嗎?
上述問題我都遇到過 我兒子可都是還在
他是住我們房間睡我們被窩 夏天吹冷氣 冬天吹暖氣
我說不得不 是指我有重大傷亡 人都不在了 不送養是要關在房間給他餓死嗎?


大屌夫人 wrote:
腦包嗎?? 合理個屌阿 都要送養了 你一個月都要來看一次是看尛?

跟你很熟嗎? 確保狗有沒有好好照顧個屁阿 那們擔心 不會自己養喔

真的很好奇你腦裡裝的是什麼


也有可能是中途之家送養 為了讓狗不要又被遺棄 這種條件本來就會有
不要說送養狗會這些規定 送養人也會有

今天如果是社工帶來的孩子 社工難道不會定期追蹤小孩的狀況嗎?
有點同理心可以嗎?

人的生命值得追蹤/定期關切,狗的生命就賤命一條嗎?
noisegirl wrote:
今天如果是社工帶來的孩子 社工難道不會定期追蹤小孩的狀況嗎?
有點同理心可以嗎?

人的生命值得追蹤/定期關切,狗的生命就賤命一條嗎?


請不要人狗不分.

(1)狗送養人一旦完成送養程序,並將晶片登記在收養人下.
該狗即屬收養人財產.
(2)收養人居住空間屬個人財產範圍,送養人無權探視.

送養人非警察,更非動保員
,無任何法令基礎能每月探視寵物.




jrta1597 wrote:
請不要人狗不分.

(1)狗送養人一旦完成送養程序,並將晶片登記在收養人下.
該狗即屬收養人財產.
(2)收養人居住空間屬個人財產範圍,送養人無權探視.

送養人非警察,更非動保員
,無任何法令基礎能每月探視寵物.



在生命的立場上 這兩者並沒有分別 該負責就是要負責
而且我說人的立場 是社工的立場 本來就會定期探查 並非談論送養人
狗雖屬收養人財產 但探視也是雙方同意才會進行
如果覺得探視很困擾 他可以不要認養 或是找不需探視的送養人
不管是哪種人的探視 他們也只是想追蹤後期送養狀況
畢竟沒有人希望他們在新家受到不合理的對待

而且現在談的是領養條件有人覺得不合理
如果連幾天的程序/寫個同意書 都覺得麻煩
我不知道未來多年照顧寵物的歲月裡 他能盡甚麼責任
況且大部份送養人 探視一兩次安心後
也不會一直要求來訪 人家也不是吃飽太閒

或許我舉例不太恰當 但我只是想表達
樓主一開始PO文~對方開的條件並沒甚麼不合理 對方只是求謹慎
頂多探視的地方可以再議 但如果你真的有心要認養
一個月有七百多個小時 對方也不過來那短短1,2個小時探視 有需要排斥成這樣嗎?
記得中南部有賣狗吃的肉類便當,就是用肉類煮一鍋,撈起一碗裏面有肉,飯,水水的,一碗15元,沒有調味,他說那是營養的;
某都會區,我看到一隻喜樂蒂愛吠叫撲人,狗後腳站立時,飼主對路人說握住牠的手,牠就不會再吠叫撲跳,廢話,人鼓勵了狗的行為;他說去菜市場買碎肉與飯加在一起給狗吃,我忘了有沒有說到骨頭,他說這樣是營養的,路人也附和;狗毛看起來飄逸,我沒摸,只有看;
我家的狗就是這樣暴肥,以前28公斤,現在21~23公斤,醫生說不要超過23,結紮後,發現有病時是19公斤又太瘦;牠腎臟不好;
狗怎麼飼養,只是觀念上的問題,你會給狗吃飼料;但有人大力批評飼料很差,鮮食最棒;台中知名獸醫有學營養學,但只給狗吃飼料,他收到很多吃鮮食出現腎臟病的狗;也有南部的醫生說如果給狗吃人的食物,可能就不會再吃飼料,可以吃鮮食,但營養要計算好;我親眼看到二隻一大一小的狗都有餵食水煮雞肉為主食,二隻不到5歲,體內器官都有問題,我家狗現在10歲;
不是在說到底吃什麼好,你認為對狗最好的生活方式,未必真正最好;每個家庭都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你有能力給狗吃進口飼料,別人只能吃便當,不表示對狗不好;有的私人流浪動物中心,環境好不到哪兒去,吃的飼料是最便宜,沒營養還中毒,這些人又有藉口。

放手吧!不然就自己養;除非對方有明確的虐待事實,依照法律走,不然對方真心對狗,而你不滿意又去干擾他,這也是殘忍;像我可能嫌麻煩,合約就是合約,簽了不能說不算數。

我沒養貓,貓合約不會看;
不管養什麼動物,儘量不要打擾到別人,老是說好可憐、做愛心,餵鳥也是做愛心...
生命的立場 人就是人 狗就是狗 二者跟本不一樣(要把自己不當人看

光領養一隻狗就要那麼麻煩 倒不如去收容所或者用買的還比較方便勒

連個飼料關籠都可以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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