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了這麼多禍首就是棄養動物的人類養了又不負責那是不是~只要抓到棄養的主人先把主人法辦再說有了嚴格的規定才能讓想養動物的人們能詳細考慮後再做決定政府要強硬見路上溜動物的人..跟他借一點點時間..掃描晶片沒晶片的..提出勸導單..規定打入晶片後覆查期限沒有一套強硬又完整的作法流浪動物..永遠沒有減少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