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很單純,如果民眾有野貓野狗需要處理,打電話到消防隊,非消防隊業務,那消防隊可以提供民眾抓野貓野狗專責單位的電話,需要抓野貓野狗的頻率要比火災高得多,遇過更扯的是沒火災,因為防火器材故障造成災難,那才是恐怖.
今天新聞有報導民眾打119急難救助電話請求派人捕蜂結果派出消防隊,消防隊用煙燻火攻趕蜂不成反燒毀民宅創下國賠案例,消防局只願賠49萬元我要說的是,119是急難救助電話119自己要派消防隊來要怪誰!各部門間要做好橫向溝通啊!
ChaioPi wrote:今天新聞有報導民眾打...(恕刪) 蜂窩對人有危害,屬於人的急難求助所以這跟要抓行動自如的野貓野狗有什麼關係?又想模糊焦點= =要說到消防的辛勞,前幾天發生的事而已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7437548.shtml義消捕蜂遭螫死 苗縣府助爭取撫卹可不可以別再找他們麻煩了?台灣不正常的事已經夠多了,應該要做的是導回正軌可是有些人偏偏把不正常的行為當作是正常,積非成是多學學進步國家吧,非救助人的事務,亂叫消防隊可是要收費的
AI.3 wrote:蜂窩對人有危害,屬於人的急難求助 我沒有模糊焦點喔捕蜂抓蛇也不是消防隊的責任所以你的這則新聞和我的這則新聞都是因為這樣才發生憾事不是嗎?你的那則新聞,因為抓蛇導致消防隊員死亡,那位消防隊的家屬就說如果不是民眾要消防隊抓蛇,怎麼會死?我的這則新聞,因為民眾家裡有蜂,消防隊火攻趕蜂不慎引起火災反把屋主的房子燒掉,消防隊最後自己說補蜂抓鉈不是他們的責任,所以只願國賠49萬元以上二則怎麼都跟你講的相反-->蜂窩(蛇)對人有危害,屬於人的急難求助-->所以消防隊可以出動(我幫你接這句話應該沒錯吧)你的流程我簡化如下民眾請求捕蜂抓蛇-->撥打119急難救助電話-->蜂窩毒蛇對人有危害,屬於人的急難求助-->是消防隊該做的-->所以消防隊出動既然如此,趕蜂趕到把人家的屋子都燒掉了,消防隊自己再來又說不是他們的責任,那是在搞哪齣?請看我的流程才是正確的民眾請求捕蜂抓蛇-->撥打119急難救助電話-->119指派相關權責單位出動
Yoshik wrote:119是消防隊專屬救援電話,沒辦法指派其他單位的,能指派的就是下轄的消防分隊,國內沒有這種統一指派單位,國家搜救中心有這種功能,不過他是重大災難才會啟用,或是像海上救援,綠島,藍嶼醫療後送 您講的意思我知道但是民眾有需要救助時都是會撥119民眾通常不會知道捕蜂抓蛇是農業局的權責,也不會知道抓野狗是市公所清潔隊的責任所以就更別提大家會去記農業局的電話是幾號,市公所清潔隊的電話號碼是幾號了119雖無指派這些單位的權力,但民眾打119時,請求協助的若是捕蜂抓蛇抓狗這種事,119值班人員可在電話中告訴報案人請他改撥上面那些電話阿(這應該不難做到吧),若沒有立即地危害到生命安全,相信多數民眾都會掛掉電話,改撥上面那些電話的。但你今天119不告訴報案人有這些電話可撥,自己又要出動,出了包又再來說捕蜂抓蛇不是屬於自己的職責,那是要怪誰!還有阿!大家不要一看到捕蜂抓蛇抓狗這種事,就整個視線被捕蜂抓蛇抓狗這幾個大字給欺騙了我的意思是,不是一看到捕蜂抓蛇這幾個字,就一定是農業局的責任也不是一看到抓野狗就一定是清潔隊的責任而是要看事情本質來決定的我舉個例子來講,大家就明白了在戶外看到一條蛇,民眾請求抓捕,那是誰的責任?--->農業局沒錯吧!那麼家裡出現一條蛇危害到家人的性命,那是誰的責任?--->當然是消防局的責任因為消防局的職責就是急難救助!不是因為看到抓蛇這個字,就忽略了其實是為了要救人同樣的道理,抓野狗平時是誰的職責,當然是清潔隊阿但是一群野狗團團圍住一個小孩,小孩子的生命受到立即的威脅是誰的責任,當然是消防局的責任,難不成還會是清潔隊的責任嗎?像這種情況,本來就是要撥打119!所以最後提到一個重點關鍵來了假使今天消防隊為了救那個小孩而不幸造成有一位消防隊員被野狗咬死而喪生,那就叫因公殉職,是為了救小孩子而喪命,而不是歪曲事實,推說都是民眾要他們去抓野狗才害他們消防隊員喪命,這樣大家懂了吧!我這個人啊,很多人對我的看法就是:『講話雖狂但道理入木三分,不得不讓人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