頹廢自由 wrote:
我只是想好心提醒樓主...(恕刪)
那得飼主把狗帶去驗傷,然後去派出所報案,然後警方受理並且調閱附近錄影監視器查出真相吧?
以台中的警力,我想這種事情應該不會是priority....
BOB
如果萬物生而平等, 人又哪來的權利只因為自己的愛好就把牠們當成寵物養??
所以答案很明顯的就是萬物不平等, 人比其他動物的位階要來的高, 我這樣說沒錯吧??
既然人比其他的動物的位階來的高?? 當人感覺到路上有其他的動物對人的生命財產造成威脅的時候, 為何不能撲殺?? 請告訴我, 為何不能撲殺??
流浪狗的屎尿誰處理?? 動保團體會處理嗎?? 流浪狗咬傷孩童誰負責?? 動保團體會負責嗎??
這些整天只會在媒體新聞前面亂該, 自以為是如來使者的精神病患, 有吵有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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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問題根源, 為何會有流浪狗?? 還不就是所謂的愛狗人士養完了以後不想養了, 才會有流浪狗的出現?? 好的壞的都他們在說, 真是夠了...
我不反對人養狗, 但是我嚴重討厭不好好看好自己家狗又或者會遺棄狗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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