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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貓致死 博士生判6月 ( 才六個月????)


bossanovajoe wrote:
台灣大學博士班休學生...(恕刪)

六個月很重了
年初酒駕逆向撞死兩個人裁判一年+拘役55天
酒駕逆上國道撞死2人 男判刑1年 2010.09.02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W1tcx6RS18&NR=1&feature=fvwp
我覺得社會變了
人死了都沒這麼大條
狗和貓這2個東西真的是比人還尊貴
我看全世界的人吃素算了
要這樣牛阿羊阿豬阿雞阿 都不準吃不能殺不能打
我是滿好奇的狗 貓 爲什麼不能吃
豬牛羊雞那些又可以吃 差別在哪阿
羊比狗可愛多了
最近剛買mta510的新手單車手請多指教我住中壢假日練習路線中壢到永安來回
bossanovajoe wrote:
台灣大學博士班休學生...(恕刪)


不是殺同類的 六個月 OK...(能六個月也算是保育法+衛道人士吧)

再者樓主吃素??

我想舉例每天殺豬殺狗殺羊的人要判多少年!?

一個車禍撞死(人)幾乎約賠償100萬以內..

人命職那種錢?
我打注音,音同意義的字就加減看吧! 閱讀別人的文章好壞自行判斷,但別忘了鼓勵。
判太重了 有點誇張
撞死人都不一定要坐牢了...

sean0506 wrote:
判太重了 有點誇張撞...(恕刪)

這法官有問題
判六個月太太太誇張了吧
看酒駕撞死人那兩個藝人就好了
哪個被關?

說判六個月太輕那些人
為啥不去幹譙那些酒駕的
可惜就沒有辦法把人變成貓..

讓兇手感同深受一下..

我家都會有野貓跑來庭院這裡大小便,我可以告牠們擅闖民宅嗎?
我喜歡貓~

但是我覺得 因為虐貓(證據不足?)被判6個月 太離譜了~
人 過失致死說不定都緩刑~

愛護動物版給我的感覺~ 把動物當人看 把人當動物看



貓科動物也會有玩弄獵物致死(不是因為肚子餓歐)
不知道愛貓人士如何看待此種行為? 被他玩死的動物不是生命? 所以該貓應該判死刑~

不同族群的猩猩也會發動戰爭,甚至殺死對方族群的小猩猩~
該如何處置?
把打贏的那邊全部判死刑??


我不是為台大生辯護~ 若真的是他所為~ 他會遭到報應~

純粹站在"普通愛"動物的立場... 六個月太重了
問過寵物要不要讓你養嗎?
憑什麼要寵物和你一起住?
憑什麼要寵物照著你的生活習慣過日子?

把狗狗關在家裡,還得等狗主人帶出門才能出去放放風
吃東西也得等主人準備好才能吃,
有得還要受一些"表演訓練"以博得人類的掌聲....

你,想過這樣的生活嗎?
chin1228 wrote:
個人認為太重養狗不綁...(恕刪)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虐貓致死的罪行嚴重性介於"不撿大便"和"不結紮"之間?

這是一條生命耶,活生生的一條生命就這樣被凌虐致死

他的判罪程度居然和寵物不結紮不相上下?

chin1228 wrote:
那位博士生不知道是不是虐自己養的

如果不是那就是野貓了


他是"認養"再凌虐致死

你覺得這是野貓還是家貓

khn wrote:
這種人再犯的可能性極...(恕刪)


遲早的事

真有心要再抓幾隻貓來虐待根本不是難事

這傢伙如果有了提防心,若是再犯只會更難逮

steppke wrote:
貓科動物也會有玩弄獵物致死(不是因為肚子餓歐)
不知道愛貓人士如何看待此種行為? 被他玩死的動物不是生命? 所以該貓應該判死刑~(恕刪)


這理由根本風馬牛不相及

如果你有辦法用人類的文化水準去馴化一隻貓

再用你從小到大所接收的道德觀念去告訴牠這種行為是錯的

再來說這種行為該判死刑

沒必要用動物的"本能"來作為討論這件事的立場

你說,"虐殺動物"是人類的本能嗎?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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