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sgalison wrote:
我早就說了,日本及歐美都有這樣的系統,且成效都很高。
前提是必須有這樣的系統,而非多少錢的問題。
沒錯,您是用嘴巴說,而我們是實際去資助這樣的系統。
我也說了,是請有養寵物及有意願的人這樣做。
政府需要提供這樣的系統,才能徹底的解決問題;而這樣的系統並不是比爾蓋茲所成立的。
...(恕刪)
不懂什麼是妳所謂的系統,
是寵物稅嗎?看看那位立法諸公敢提出這樣的議題?
妳們要不要先出來號召一下,看看那些有養寵物的願不願意
fztsgalison wrote:
照您的理論,既然有棄養小孩的問題,就該立法禁止生小孩。
一樣,您有辦法的話就去立法阿:)
就像您說的,立法也沒用,對很多人來說法律只是參考用的。
如同您之前的言論,一樣是嘴巴說罷了。
又把貓狗跟小孩放在一起談,
等哪天有人能生出貓狗的時候再來說吧
chajas wrote:
你在這裡不也是嘴砲...(恕刪)
說得好,請問誰在這邊不是嘴砲
frank111 wrote:
棄養貓狗跟棄養小孩又...(恕刪)
首先,我沒有要跟你吵架的意思,如果之前有得罪的地方,我先說聲不好意思。
我個人對棄養的看法是,丟棄生命,不盡養育的責任。
所以我覺得一但是生命,需要被養育的,被丟棄,都算是棄養。
人類由於飼養貓狗,已經令他們失去了自生的能力,所以選擇棄養動物和小孩,都是丟棄沒有能力養育自己的生命。
我說的系統,是由飼主自發性的資助,拿那些資金去開設動物醫院,且以低價格替貓狗節育。
我自己沒有什麼收入,所以這個系統幫了我很多忙,每隔一兩個月小額的捐款,我也能幫助其他需要節育的貓狗。
我認為如果台灣也有這樣的系統,一樣能幫助很多流浪貓狗,進而幫助改善環境。
如果只是單純禁止,那只會引發反彈,而且這樣的法令應該也會被人視而不見,
就像未成年騎車喝酒抽煙等,當做沒看見。
如果能夠參考國外的作法,一點一點改,我相信會有很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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