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已盡了自己的力量仍然無法解決, 再來要別人認養就沒人會認為你不負責任.
但從你一開始的陳述, 狗已經寄養在別人家裡一段時間了, 換句話說你處理的方式一向都是找別人替你承擔責任, 而非是去解決問題. 再說, 養狗本來一開始就必須和家人溝通過, 那有人先養了再說的, 又不是小孩子.
我父母也不喜歡狗, 所以我和父母住時幾次溝通無效就沒養了, 一直到自己搬出來住.
要養時也是得到朋友的承諾願意在我出差時幫我照顧, 我才下定決心養的.
要養之前很多的問題本就該考量再三, 確定能夠解決才養, 而不是明知道有問題還養, 甚至是根本就不知道有問題.
船到橋頭自然直可不適用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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