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新聞終於看到一則
高市家畜衛生檢驗所將對兩名學生依「動物保護法」罰款10萬元至50萬元。
都來自單親家庭的兩名涉案學生昨天都未到校,
校方直到中午時分才聯絡上施姓學生家長,
陪同兒子接受家畜衛生檢驗所調查,
另一名張姓學生與兄長同住,
父親未在高雄,近日也將在家長陪同下約談。
政府的動作...好慢,但至少有在動
沙板,Skimboard,大家一起來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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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很多大大文筆都很好,小弟書念的不多,用寫的沒辦法表達太多我的感情.不過看了真的是很生氣也很難過,如果在路邊讓我看到有小孩子做這樣的事情,我大概會毫不猶豫的過去救狗,狠狠的教訓小孩子一頓.
其實小弟不知道這個應該要算是誰的錯,要叫國中生負責嗎?她們又只是個孩子,品德教育是家長跟學校教育出來的.要叫家長跟學校老師負責嗎?家長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會做出這樣的事情.老師現在做事情動輒得咎,也不能做甚麼!
不過小弟比較不能諒解的是家長現在居然還有臉對學校施壓,說甚麼是狗怎樣的.保護家人的心情小弟不是不能理解,不過是非不分的話,對這個孩子的將來價值觀形成絕對不是一件好事情.
我是小峰,祝大家都能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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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希望他們已經得到教訓,這個教訓非常寶貴,是用生命換來的

我實在很想說...『你們自己選身體的一個部位,互相為對方澆上酒精膏然後點燃,我就原諒你們...』

但是小白已經犧牲了,現在怎麼彌補都沒有用,只能希望這兩個"人"(如果他們還配稱"人"的話)能真正的明白生命的可貴
但是懲罰性的罰款我覺得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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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最後應該又是罰個錢不了了之
做志工~算了吧
做志工給他更多狗來虐待嗎?
更何況志工只要做個一個月甚至半個月
等風波平息就不需要做了

台灣就是這樣
時間一久大家都忘記了
不過這樣給那兩個小孩
甚至於全國的小孩
給他們知道
虐待動物會受到這種對待

我想最近那些國中生以及他們的家長
應該再努力找一些地方要角商討如何平息此次風波
衷心的期望 經過此次事件後
能喚起更多人愛護動物的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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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有提到會依照法規罰款10-50萬
之後續犯在處一年一下有期徒刑
學校方面的處置依照網站發布的新聞稿是兩大過
外加宣導課程有的沒的....
兩位學生表達後悔之意
並表示自願當志工~
不知道有無法條可以規定
當志工的限定時數?
不然應該也是淪為官方說法
總而言之是個好的開端
能否持續
大家就睜大眼睛來檢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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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bes2k1 wrote:
天啊~本來沒看到小狗...(恕刪)
沒用,一定沒用,無關痛癢
罰錢其實也是罰到父母
就抵制+在牠住家學校附近張貼OR發送A4資料(照片)
或許還可以
CALL ME ~阿明~
speedcat0630~by~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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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幫忙找出目前動物保護法的條文
然後找出拿些可以修改或加入的
放上來 給各位大大下載或列印
之後 再把這封信 一人一封
寄給自己的選區的區域立委
督促他們要通過動保法修正案
蓄意傷害殺害動物
一定要加入刑事責任
我們不能到場聲援的 我想可以做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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