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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養貓時,以購買代替認養

monguly wrote:
聽了你的言論,我都搞...(恕刪)

我覺得領養時中途收押金,五年後還活的很好很健康再退押金,是比較合適的篩選方式!(如果領養時寵物就很老的,時間可以縮短!)
低於五年領養方因故無法再養,送回中途,不退押金!押金移為寵物的保育金!
雖然初衷是好的 但是管到外面要吃甚麼罐頭確實有點誇張
不過一開始吃一樣的飼料罐頭確實比較不會因為更改環境又更改飲食而不適生病
但有些愛媽真的太嚴苛到小貓錯失一個想愛牠的人了...
先問, 哪一種人願意當中途?

當中途很麻煩的, 對貓狗有 "超乎常人的愛" 的才會去當中途,
中途對貓狗的愛天地可鑑日月可表, 絕非我們凡俗子可以比擬...

你覺得你養貓狗已經是愛心滿滿?
不, 沒有把貓狗當神明一樣供俸, 就是不及格...就是罪該萬死.

好幾年前 01 有一則貼文, 領養狗後幾年, 狗得重症, 開刀要好幾萬, 所以飼主決定安樂死.
然後中途告他沒有盡到最大照護義務, 要告他賠20萬(大概是20吧)...

智障才去簽這種賣身契....
從那之後我就對中途覺得噁心了...
什麼家庭訪問, 什麼照護合約, 噁心到了極點......
認養推一把!!!!!!!!!!!!!!
還是有很多可以認養的管道
也不是每個中途都有問題
支持認養代替購買
但不要去簽奇怪的認養條約
我認養過七隻寵物
沒簽過約
殺人熊 wrote:
先問, 哪一種人願意...(恕刪)


這樣的話,中途應該養一輩子
monguly wrote:
這樣的話,中途應該養...(恕刪)

中途默默的養一輩子,就沒人知道他們有多愛貓貓狗狗了啊;

WOWO88
wrote:
中途默默的養一輩子,...(恕刪)


想分享養貓的開心,可以臉書分享就好啦,他們的朋友看得到他的愛心傌
光填寫的問卷就問到很細膩了

話說 如果填寫自住屋但其實在外租屋,對方難道要求戶房產證明嗎?哈哈
好幾年前,我去基隆寵物銀行領養流浪貓,就直接把貓帶回家了耶

不知道現在有什麼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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