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li wrote:
買一罐魚罐頭拌一些老...(恕刪)
看了您之前的文章
裡頭也有呼籲禁止殘忍賽鴿活動的發言
想必您應該也是有愛心的人
只是真的在這個社會上還是有人選擇這樣的方式處理流浪動物問題吧
自由社會必須尊重個人擁有不同想法的權利
但很抱歉我完全無法認同這樣的價值觀
對一個生命的態度不該是如此
流浪在都市環境裡並不是這些貓狗的錯
只是自然界裡求生存繁衍後代的本能
換作在都市裡卻好像成了他們的原罪
相對於一些國家
台灣好像是一個除了''人''以外
對其他生物不太友善的地方
尤其是都市裡的流浪動物
他們的存在對許多人來而言只是麻煩
好像他們本該屬於動物園而不是我們家旁邊
我每天上下班經過某間宮廟前面
看到許多殘缺者、扯著嗓子的庸俗歐巴桑以及分不清真假的出家人紛紛向我兜售、乞討
我看了覺得很厭煩 覺得這會造成髒亂 也影響了市容
為何警察不把這些人通通關起來? 最好不要再讓他們出現在我的眼角
很抱歉我用這個拙劣的例子來比較
沒有惡意 若有冒犯請見諒
但對我而言這和這樣的說法是相同的
很稀鬆平常 卻也讓人打從心底感到寒冷
解決流浪動物的問題有很多方法
安樂死、撲殺絕對會是最糟糕、最不該被選擇的一個
但很悲哀的是現實上它被許多人(還有我們的政府)認為是'最快'、'最有效'的方法
而許多願意付出時間、金錢、精神去餵養、結紮、醫療與救援的義工
卻很容易變成我們社會與媒體眼中有精神問題的怪人或製造髒亂的trouble maker
相信我們都擁有足夠的智慧去圓滿處理這些問題
只是看待其他生命的態度或許可以不必如此
那些動物求生存的生活方式沒有犯任何錯誤
若只是因為我們覺得這些動物髒、吵、害怕小孩生病等等因素
而認為應該用毒藥把他們消滅的話
我不知道要如何教育我們的孩子
告訴他們怎樣去尊重比我們弱勢的人和動物
以及與我們共同生活生存的權利
衡量一個進步的城市不該只是看它有多少地鐵系統、樓蓋的多高
應該還有人民對於其他人以及其他生命的尊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