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_Senior wrote:
敝人應該也會這樣做。因為還可以跟飼主要求車損!
超多無良飼主這時候都會推託說:『那不是我的狗!』
端看態度問題,一開始就很糟糕的話。
要證明是不是他養得狗。舉證實在是太容易了。問他鄰居就知道了...(恕刪)
狗主如果告毀損罪(狗的死亡=物的毀損)
車主反過來要求車損賠償,也是剛好而已
(我還覺得車主算衰了,自己的狗不牽好,衝出來擋路,狗主人根本90%以上責任)
問鄰居這方法不錯喔~~
hunk6833 wrote:
對於生命的尊重,
應該下車查看並處理善後,
為自己積福報,也為狗兒盡一些道義責任,
畢竟狗兒是因為你而死。
小朋友都會亂衝到馬路上了,
狗兒更難控制,
既然都撞到了,
撇開法律問題,
道義上應該有善後。
godel.chen wrote:
因為狗狗是2-4萬年前就跟原始人類一起出非洲,生死與共的度過冰河時期,為人類效勞的第一個自願加入人類社會的動物。其他動物都在萬年後,等人類進入畜牧時期,才陸續被帶進入人類社會,比如牛羊雞等。
狗的社會性,讓他甚至願意為主人犧牲生命。忠犬小八每天在車站等已經過世的主人,直到得病死去。波灣戰爭陣亡軍犬,護主被殺警犬,搜救震災累死警犬...
一個社會的進步程度,可以由對待人類狗兄弟看的出來。
這當然跟尊重生命沒關! (蚊子會在震災時,去搜救你家人嗎?)
這是無知狗狗跟人類的過往歷史,忘恩負義,絞兔死,走狗烹。
待狗如此,更不用說其他野生動物,或是弱勢人類。
這個例子,更說明日本,荷蘭,強制有住宅街道,汽車時速必須30KM以下是正確的。即使路人衝出,汽車撞上還是要負全責。..(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