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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 ) 我們家發生的事~~ 到底誰能救救我們呢? 20150706

cheesecakelily wrote:
林小姐,芭比在最後一...(恕刪)


有時後,身體撐不住了就放手讓牠安詳離開
進進出出醫院這麼多回,又是老狗了
曾經看過一個日本寵物節目
一隻狗老到中風,全身癱瘓,要包尿布
餵食用灌的,只能躺著動眼球
這樣生活品質有多好嗎

不是說老了就把狗丟掉,而是硬救回來卻癱瘓或重病
不如讓狗狗好走

領養的就不能老不能病不能死
那還是都留著自己照顧吧!

都已經入土了還要硬挖出來還放在網路上嚇人
死了還要被做文章

LALA5754 wrote:
這件事情林小姐好像都...(恕刪)

走在路上沒做壞事~一群流氓對你大聲叫囂~甚至恐嚇
誰會想要跟這些人多有接觸呢?

MisakiLin wrote:
不好意思,是那些人先不斷私訊給姐姐,姐姐不甘其擾,氣不過才回的,回也是回在私訊裡,但怎知她們就這樣PO在公開場合裡~~ 姐姐已沒有在回覆了,真的很謝謝您的提醒。



我明白你和你姐現在的處境
有些人完全不思考全部事情就找你和你姐的麻煩
也難怪你姐會回應這些人的私訊

藍先生為什麼會認為你們虐殺?
他本人有看到你們虐殺?其他人有看到你們虐殺?
有人知道卻沒阻止的話,也說不過去


抹茶麻糬 wrote:
其實我比較好奇「把人家肉搜出來之後公布資料」不違反個資法嗎?


虐殺屬實就沒違反

沒虐殺就違反個資法
他們也有可能犯了毀謗罪
甚至犯了引誘他人犯罪

畢竟樓主要是沒虐殺的話,頭大的不只有藍先生一個人而已
有醫院的解剖證明

就可以放心的一個一個提告了

放心很多人沒看到單子時 嘴巴都很硬的

看到單子後上法院嘴巴能在那麼硬的 也不多的

spring91811 wrote:
有醫院的解剖證明就可...(恕刪)



這張單子要是真的
對不起,很多網友頭真的大了

除非他們能證明樓主有虐殺,或握有虐殺錄影證據
下文是藍先生的回覆,有興趣的看一下吧。
給樓主,除了上來PO文之外,對方在臉輸的提問,您們也可以一一回覆,
相信你們雙方互不往來,但把問題說明清楚,不是也沒有壞處??

By 路人...




妳還問妮家出了什麼事?哼哼…裝什麼傻?

No1
搞大妳姐姐肚子的是姓李的,又不是芭比?!
妮姐被搞大肚子彎不下腰,干芭比何事?為何芭比要被送走?芭比又何辜??

No2
認養協議書上清楚載明,
認養的芭比不得私自轉讓給第三者,妳們遵守了嗎? 芭比是我和郭羿伶小姐的寶貝,豈容妳們當物品般的轉讓??

No3
當郭小姐後來得知妳們已將芭比在未告知的情況下送到三峽後,已多次明確表明立場,要把芭比要回時,妳們百般推諉,謊言漫天飛,最後甚至拒絕與郭小姐溝通!!
結果呢?芭比6月份由內湖被帶到三峽,10月份死亡……

No4
當10/19我才從郭小姐的口中知道這些事時,當下我就馬上打電話給妳姐夫(妳姐夫還是李碩恩吧?)
,我也當下就要求,我立刻要去三峽接回芭比。
姓李的回我說,那天是周六,他們早安排了日月潭的旅遊計劃,所以跟我約星期一下午三點在內湖美麗華,這時芭比還活著吧??

No4
10/21我依時間提早一個小時就到美麗華等待了……
這期間當然也傳了訊告知我已到了,也打了電話,
電話沒人接……
妳姐林莉雯後來的說法是手機沒電??
我靠!這麼巧?妳姐跟妳姐夫的兩支電話都沒電?
沒電還能在FB上po文??
5點多終於等到妳姐夫打來的電話,說芭比已病死並已埋了……

No5
芭比是我們的寶貝,再加上這整個過程妳們毫無誠信,豈能憑妳們一句【芭比已死且已埋葬】,我們就不再追究?
當然我們【生要見人,死也要見屍】
晚上九點多終於等到妳姐一家人回到家了,哼哼……
一家三口好一幅天倫的畫面嘛!!而我的芭比呢?
妳姐夫開車在前,我跟郭小姐半押半跟著妳姐夫的車一路飆到三峽……
我們看到的是什麼?
路旁的7-11的電桿下,一捆得紮紮實實的飼料袋,裡面裝著的就是我滿臉是血的寶貝芭比(左上圖),也是妳們口口聲聲說的家人!
原來妳們是這樣對待妳的家人嗎?連條毛毯也無……

No6
妳們說芭比是病死的!
是什麼病呢????
我10/22去查過妳們口稱的在三峽奇緣本院的就醫紀錄了,
只有兩次10/6/&10/17,
10/6 只檢查出有青光眼和骨刺,10/17也只是作了心絲蟲的檢測。 那時芭比喘得厲害,醫生曾建議要作進一步的檢查(照X光…)
,妳們居然拒絕了?!
芭比不是妮的家人嗎?
妳們怎能拒絕????
兩天後10/19芭比死亡…

No7
從八月起郭小姐就百般催討要帶回芭比,妳們騙東騙西的就是不還!
等到10/19我跟姓李的談妥10/21去帶回芭比,芭比當天晚上芭比就病死了??
說!
是誰由愛生恨下的重手?

No8
當晚我和郭小姐脫下了外套抱著芭比要走了,要趕著直奔林口懷恩堂去冷凍了,我曾給姓李的一個向郭小姐和芭比道歉的機會
,他卻是連再看一眼芭比
都沒……

No9…
No10…
No11…

不說了不說了!!
反正事已至此,
多說什麼都是枉然的!
芭比不是草,
可以任由妳們糟蹋,
芭比是我的寶,
她的公道當然我來要!

By 藍伯鈞
芭比是我的寶貝,是我的寶貝,那為何還要送人養呢?有點好笑
來這邊尋求溫暖,何不想想當初妳們怎麼承諾人家,如果行的直坐的正豈怕他人,就是因為人家要帶回芭比卻不讓送養人帶,最後卻告訴送養人狗死了,難道妳們沒錯嗎?妳們如果有誠意去找送養人談,相信人家不會找妳們麻煩,但是妳們就是沒有只有躲避,妳們有沒有說出真相人在做天在看啦!
貼出解剖證明~
又被人家說是動用關係
已經很受傷,好不容易還自己清白
但某些人就是沒證據還要咬著不放
何必再多解釋,解釋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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