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以為野貓跟家貓一樣溫馴,還以為野貓都乖乖的不會去打擾人類、不會去破壞東西。我社區也有類似的公告,還懸賞去抓那些盤據在地下室內的野貓,但總還是會有固定一、兩個人(跑到離自己家很遠的地方)去餵養,當然,勸導他們是無效的。每次聽到住戶們抱怨車子都被抓傷累累、剛洗完車打完臘車子就毀了,我只能很慶幸我沒把車停在社區停車場裡。
身為同一棟大樓的一份子,有點小小的疑問?既然管委會的人知道誰在餵貓,為何不直接與餵食者溝通呢?黑貓生活在地下一樓,常常躲在車底下或是垃圾場旁邊,就算不去餵牠,我想應該也不會餓死!另外地下一樓就是主委辦公室,既然這麼討厭那隻黑貓,為何不想辦法抓牠!還有之前貓就跑進來住了!還貼公告說就讓貓住下去,可以防範鼠害,怎麼現在又說要把貓驅趕?題外話:大樓地下室算是公共空間對吧!明文貼公告寫說整棟大樓都禁止吸煙,常常還是看到主委在地下室辦公室門口抽菸阿!虧公告還是管委會貼出來的!還好我只是在這邊上班~不然會被這邊的管委會氣死!
beq208 wrote:身為同一棟大樓的一份子,有點小小的疑問?既然管委會的人知道誰在餵貓,為何不直接與餵食者溝通呢?...(恕刪) 如果溝通就有效的話,這些問題就不會不斷地在各社區重複發生了。還有,貓可是很敏捷的,非專業人士,可不是這麼容易就能抓到牠們的...
對我來說,餵貓也只是害了貓.你只會害的他不會自己去覓食,整天只會在路上啪啪走.被狗追了,也不會往高處躲.曾經在我家巷子外面.聽到一群狗在狂吠,出去一看他們圍著一圈不知道在咬什麼出去看了一下.....原來是原本在我家附近的一隻野貓.從小被某善心人士養到略大就這樣....貓被餵到連自己的逃生本能都不會了.最後屍體在那放了一天.直到里長來收拾掉.
管委會如果虐待動物, 不聽勸阻的確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無故殺害動物貓犬也會觸犯動保法.我也贊同愛心要作到位, 只是餵養而不 TNR 無法徹底解決浪貓浪狗的問題, 可以試著跟地方政府動保單位聯繫; 是否有節育的輔助, 或跟民間愛心組織詢問.
s510720 wrote:這樓怎麼讓我有2個想法1. 大家火氣都很大,寬容心都沒了2.社會一團亂,就算大家火氣都很大,寬容心都沒了,為什麼也沒有可遵行的法規來規範這些養寵物,餵食動物的行為? 台灣的法令 ,要罰到那些餵食的人要舉證,有一些難度.又這些餵食的人本身大都是沒有公德心與屬素質低下之人.溝通同常是無效的.社會一團亂在於某些人一直侵犯公眾領域與私領域,相關罰則無法有效執行.造成被侵犯之眾人自我防衛機制形成,火氣當然大.我去日本看,從沒看到這現象.原因在於每個人都管好自己,不隨便侵犯公/私領域.更不會出現可笑的半套TNR,野貓餵完以後就不會大便?不會有跳蚤?野狗不會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