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rgal1980822 wrote:
若目測是列為猛獸(如驁犬)才應拔槍..
中小不拉基的獸犬賜以電擊棒 ...(恕刪)
你覺得獒犬是猛獸, 而羅威那不是???
你在說什麼啊~~~???
與實然同在 wrote:
言論中卻充斥著假設性問題的人還真是多啊...(恕刪)
閣下不也是其中一個???
而且許多網友也提出了值勤守則等等的資料來證明該員警無執法不當,
算是合理推論... 您呢???
至於樓主說讓已經上了手銬的犯人去安撫狗???
我只能說您不懂執法, 不懂用槍時機, 也不懂什麼叫做 "高壓力情況"...
假設今天這隻羅威那是護衛犬, 你還讓一個已經 "處於警方控制下的犯人" 去接近他,
是要讓犯人有機會在狗的掩護之下逃跑嗎???
假奢今天這隻羅威那不是護衛犬, 只是處於暴走狀態,
你讓一個已經 "處於警方控制下的犯人" 去接近那隻狗而被咬傷了,
警察會被告 negligence 你知道嗎???
另外一棟樓已經說了, 在現場有 SWAT 執行任務的時候,
控制住場面是最重要的事情...
那隻無辜的狗很不幸的是在場的一個變因...
在員警無法控制住牠的情況下, 只能出此下策...
不然死了幾個 SWAT 隊員, 政府又要花一大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