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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寵物列個人綜所稅扶養親屬立法


=掰宏= wrote:
樓主的想法是好意

但是在這邊討論就真的有點找麻煩了

mobile01這邊這麼多自以為優越的人

在這邊提這個只是找砲的...(恕刪)



經過了前面幾樓的解釋,
樓主還會覺得養寵物可以抵稅是一項好的政策嗎???

世界上有沒有哪個國家的政策可以支持樓主的論證?
或只是
以狹隘的自high觀點來思考?


甚至,已經有人認真的來論述寵物稅的可行性
卻得被說成是自以為優越的人??




流浪貓狗是個問題
但是絕非無解的問題
世界上也有成功的例子(德、日)
何不參考一下別人的做法?
在這閉門造車...問題不會解決

vencern wrote:
要課寵物稅要面對一個...(恕刪)


"管理"
絕對是必要的
如果因為要課稅就棄養,這些愛動物的人士也太糟糕了吧

政策執行也可以有緩衝期
不能因為部分人的反對就不去做
就算有陣痛期、就算初期真的有棄養潮
但是如果
未來是可以達到良善的管理
我覺得這是必要之惡

只是...
這是台灣....
要立這種法難度應該超高
光要定義寵物就超難
我朋友提到,與其推這個法,不如推流浪狗可就地正法來得有意義,如果
是私人的狗放出來亂吠擾鄰的話,一律視為流浪狗處理,相信大部分的人
會同意才對.
"不管怎樣的政策都無法保證有100%的效果??"

這樣做我保證政府100%所得稅收剩3成不到.
我保證100%政府打不到我的所得稅
我保證100%政府會破產

dontfeedwilddog wrote:
其實這就是現行制度的一個盲點,動保的只管單一事件然後很多事情都是一般民眾在承受,然後兩極發展不是貓狗神聖不可侵犯就是抓狂或是心理扭曲虐待動物,兩種極端都差不多變態。...(恕刪)


那裡有"讚"可以按啊??
晶片型態也是個問題,許多人對於"植入式"的物體略為反感,而且有些動物也的確是不能植入,但是養人數可不輸貓狗,雖然說棄養的大宗永遠是貓跟狗就是=_=
如果能有其他的金片形式那應該不錯,做成吊牌樣式掛在牽繩或項圈,或鳥類腳環會比植入令飼主接受,是用物種範圍也會高很多
寵物再優都還是禽獸無所謂人格,不能跟人比較,更不是中華民國國民,不用交稅,不用服役,犯罪不用關,根本上就沒法律保障,不要異想天開,飼主基於私利養寵物,什麼道理要其他國民負擔成本

晶片只是要不要嚴格執行而已,如果界定沒晶片就是沒主人,那些流浪狗都死定了,打了晶片也別高興,晶片壞掉一樣抓去安樂死,要是減稅這麼容易,政府早就倒了
原來問題在有人把牲畜當子女
所以養它們也要減稅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在法律上寵物頂多只能視為"財產"

扶養親屬光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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