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很丘 wrote:
1.我家沒養狗,也不養寵物。
2.狗有自主意識,人類無法100%預期其行為模式,狗亂跑造成車禍死亡飼主固然有責任,但不會是100%。
3.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早就有規定車輛上路前要確定車子狀況與確實將貨物捆綁好才能上路.而動"物"與其他無生命的物品是有差別的.所以你的舉例"失敗"
終於見識到01 傳說中的浪費資源的筆戰了~
這位大大真的該充實一下法律常識了,
再用自己獨特的想法去應凹, 只會浪費01的資源.
FukaiRei wrote:
我真的覺得很奇怪......
不喜歡狗 討厭寵物的人幹嘛老是跑來動物寵物版找人筆戰?(恕刪)
前提 我很愛寵物 家裡 狗 鳥 魚 兔 蠻多寵物的
沒有人要筆戰,只是就事論事的告訴某位版友,要養寵物 就要對他負責
而不是說 寵物的行為是無法預估的 這句話是事實沒錯 但卻也顯示出主人有沒有負責任的心態
養寵物 本來就是要 照顧好牠 會發生危險的 當然要去避免
明明知道 無法預估寵物動向 卻還放他到處走 連繩子都沒有綁 出事了 再來怪對方??
這理論 對嗎??
皮很丘 wrote:
2.狗有自主意識,人類無法100%預期其行為模式,狗亂跑造成車禍死亡飼主固然有責任,但不會是100%。
(恕刪)
無法預期 所以就放任?? 我只能說希望你沒有養任何的寵物,因為我覺得太危險了
我相信絕對有飼主須負責100%的案例,再提出之前,我先請你提出你認為不會有100%的責任案例來給大家看,看好你打的不會有,這點請你提出來讓小弟拜讀一下。
若無法提出,我相信你只是..都是照自己的意思再亂辯解,也別擔心你提出後我不會回你,我會絕對回你一個100%負責的案例,提出後,請對於自己說過的話,讓人誤會的地方跟大家道歉,很多事情請去求證,而不是..隨意的去誤導不知情的網友。
皮很丘 wrote:
我舉個例你們就知道是車主要賠錢了.
有聽過正常行駛的車輛撞到從巷口竄出的汽車、機車與腳踏車吧?
被撞的駕駛都沒事,但撞人的車主要賠錢給竄出的汽車、機車與腳踏車修理費吧?
對啊我在正常行駛,違規的是別人為何我還被法官裁定要付30%或以上的肇事責任呢?原因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樣懂了吧?反正狗主人不會100%的錯,因為狗主人無法預知狗要去哪裡,且狗主人可要求肇事車主狗的喪葬費.
整個損失汽車洗車加打臘算2仟+狗3-5萬(算3萬好了),若假設狗主人需付7成肇事則任,這樣狗主人可獲得(32000-2000)X0.3=9仟元的賠償.
不過這就要看誰時間多,一般車主在調解委員會最多賠5仟了事,若狗主人時間多就拒絕在調解委員會和解一路到法院判下來就會獲得假設的9仟元.
看了這個都不知道你是認真的還是在反串了
所以如果有一天你在開車有個不長眼的傢伙衝出來被你撞到
結果他變成植物人,估算到死的醫療費用要三千萬
然後法官判你三成肇事責任所以要賠九百萬
這樣的判決你覺得合理嗎
如果你覺得這樣很合理那我也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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