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單位怠惰未執行流浪狗捕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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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流浪狗又可能造成動物補務單位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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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保措施---不能太過分
我自身經驗
前幾年我下班後會騎自行車運動
路線上有一對有一隊狗群約10-13隻
他們不定時會出來來巡邏地盤(應有愛狗人事餵養)
心情好會追車咬人一下
我被咬過兩次
防護措事BB槍一支嚇他們幾次後
不痛不癢繼續追我
改打香菇鋁蛋沒多久就被人拍照檢舉
被警察約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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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主動去打他們
但是他開始追我有攻擊動作我不能自保嗎
被咬我還要自己花錢去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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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既然那麼愛護他們就帶他們回家照顧
不要讓它們一樣在街頭被別人欺負
外加攻擊別人
動保團體有些是不食人間煙火的
是不應該虐待動物沒錯
可是當狗對人有可能發生危害了,
還是得處理吧 !!
我家對面就是一大塊空地,
常常一大群十幾隻,半夜就出來路上
被追過好多次,
我個人手上就經手過一件,老婦人被那邊的狗群攻擊的事件(好幾年前了)
昨天半夜經過,又多了一群生力軍了
七八隻小狗(約3個月大)
有時候狗的族群夠大,生存壓力變大,是有可能攻擊
老弱婦孺的(狗眼看人低,他們真的會判斷什麼比較好攻擊)
拿BB槍防身還好
不過金屬的子彈應該是不可以的(有違反槍砲彈藥條例之虞)
單純防身拿BB彈打他們,警察也沒辦法對你怎樣
給你參考一下我們這裡的處理方式,只是...
抓不勝抓,抓又抓不乾淨,一陣子就又生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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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講了地點,說一大群野狗10幾隻
請對方報姓名,這是個有錄音的公務電話
麻煩請去抓走或處理,
以免發生攻擊人的事件
(當天下午,那堆野狗立刻被抓走好多隻)
如果民眾有報案,然後公務人員又沒去處理(廢弛職務),造成人民權益受損
這些如果都能舉證,要申請國賠就比較有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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