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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分享 | 狗狗植入晶片,為什麼找不回來?(歡迎大家不用客氣多多幫忙轉貼)


蛙鳴之地 wrote:
所以啊!!!人家照顧...(恕刪)


同意+1

一直要全民買單的貓狗保護團體到底在想什麼?

誰能回答?

一定是有所圖,才會要求全民買單政府出錢咩!

假設閹一隻貓狗算2000,某保和醫生說好單據開3000

就有一千的外快了耶...數量不貪...一年一萬隻好了!(當然不能閹太多...不然那來的新狗)


然後就會像馬路都挖不好一樣,狗都閹不完,路上越來越多,美其名:無良飼主(養殖場)丟棄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猜測...或許可以報更高抽更多也不一定

tea1243 wrote:
各位請再用力地幫忙分...(恕刪)


所以現在死刑越來越少,是因為預算執行不力嗎?
支持抓光路上的流浪狗&貓

自己養的狗 走丟了 自己不去找? 怪誰?


路上一堆流浪的 抓一抓 沒人要的就殺一殺

假愛心的一堆

EOYOYO wrote:
自己養的狗 走丟了 自己不去找? 怪誰?...(恕刪)


老實說, 雖然有點反感...您的言論, 但...有道理~

EOYOYO wrote:
支持抓光路上的流浪狗&貓

自己養的狗 走丟了 自己不去找? 怪誰?


路上一堆流浪的 抓一抓 沒人要的就殺一殺

假愛心的一堆...(恕刪)
.

以後你家人不見了

應該也很適合用這樣的句子

出來混總要還的
車子掛上車牌,打上編號,鎖上大鎖

失竊率還是一樣高,找的回來也沒幾台!


戒律王 wrote:
.以後你家人不見了應...(恕刪)




除了擬人化 能不能有其他說法 ?

換點新花樣好嗎
德國沒流浪寵物,德國法律規定,棄犬者〈包括遷居而將犬隻留在原地者〉需繳約台幣九十萬之罰款,嚴重虐待犬隻者可判至兩年之坐監徒刑。德國法律賦與警察監督、糾察、取締虐待動物行為之權責。

德國的寵物店不准販賣犬隻,此規定有母法為據:犬隻飼養法對於每隻狗包括休息、運動的空間,犬舍的建築材料、規格、濕度、溫度、光線........,均有嚴格的規範,此為寵物店無法提供的條件。〈如台灣夜市街頭販犬的情況在德國更不可能存在〉。繁殖場亦有相同的規定,加上繁殖同業公會基於動保意識、倫理角度及品質的保證而自律甚嚴,且互相監督,因而繁殖的數目受到合理的控制。

一般德國人都具有替狗作絕育手術的觀念,即使是高價購來的狗,通常也會將之結紮,而生活在收容所的犬隻亦一律須作絕育手術。在德國想要擁有狗的人,通常會到收容所去收養,欲領養狗者需通過考核,包括領養狗的動機、有否照顧狗的經驗、家居空間、經濟情況........,通過審核者需簽署接受動保義工隨時追蹤及審查犬隻生活狀況的法律文件,此為避免犬隻再度易主的防範之法。

「勿以虐待動物為樂,牠對痛苦的感受和你一樣」,此為幾乎人人都能琅琅上口的德語押韻詩句。幼稚園及小學教師也會教導孩子勿向家長要求寵物作為生日或耶誕禮物。以上垂手可得之兩例,可窺見德國動保教育之普遍。

德國政府無需花費任何公帑以捕犬、留置犬隻及殺犬,若有此筆預算,運用於監督、控制狗口來源,且資助動物收容所尚綽綽有餘。

因此有一些自然而然的情況~~~

不會不負責任養寵物>>棄寵者降低>>流浪寵物減少>>寵物走失尋回機率大增!!

而台灣的情況是相反

養寵物沒負任感>>棄寵者多>>流浪寵物大增>>寵物自然尋回機率就會大減!!

如何改善?

由於人類任意棄養,造成浪浪大增,這部分要用政府or民間成立的動保質基構去牽制,如果可以效法德國動保法的話是最好,只是如果效法德國動保法的方式可能會造成短期內"寵物店"利益大損,有可能會有反抗人士出現。

再來落實TNR:TNR的觀念是從國外進來的!
Trap捕捉 / Neuter結紮 / Release放養~ 的縮寫
TNR的任務是>>
儘可能地把一個群落的貓/狗全部”捕捉Trap”起來(請用誘捕籠,網路上也有教學)
施以”結紮Neuter”手術後,等貓/狗術後傷口癒合,”放回Release”牠們原來生活的地方。
再由各地愛心照顧者持續追蹤關心,
Ps.TNR結紮後的貓/狗以剪去耳朵一角作為標記(公左母右)

這樣可以有效控製流浪寵物的數量,自然寵物尋回機率就會比較大了。有人認為貓/狗結紮後還要"剪耳",對牠們不公平,但以現在台灣來說這樣做對牠們最好!!

Q:幹嘛剪耳多?! 有必要嗎?
A:剪耳有2個好處...
 1.貓咪是否結紮,從外觀是看不出來的....
  如等到醫生麻醉下去~刀開下去才知道紮過.
  就會讓貓貓多受一次罪 多付出一次麻醉的風險!!
 2.如果有越來越多剪耳標記的TNR貓,
  只要數量夠多~我們就可以提出證據!!!
  跟立法單位溝通/跟動物相關單位溝通/跟社會大眾溝通
  請求/說服那些不喜歡貓咪的人,
  接納那這些已結紮的貓咪 放他們一條生路...

 日本和澳洲..等國也是採取剪耳的方式~

 以短期來說 也許並無法達到立即的效果,
 但團結就是力量!!!
 如果你們願意一起支持~ 一起響應~ 一起幫忙宣導~
 相信,浪浪們的幸福我們可以一起建立起來!!!!

當然也有的地區有使用刺青的方式,但不採用的原因 請自看: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290885227603087&set=a.162867017071576.34939.162857427072535&type=3&theater

蛙鳴之地 wrote:
又來啦?圖還是很好看...(恕刪)


我也略知一二這些情況

我支持你的論點

有時候人不應該就這樣被牽著走

預算用不完...每年應該都用不夠吧..

甚至有些毛孩在裡面待的時間超過法定時間

只因為內部人員覺得多給他機會~多些希望

只是大部分的人不會說,畢竟還是希望領養的人可以盡快帶出去

如果預算用不夠的論點會成立的話!光用醫療這項目就可以立刻花光年度預算

現在大部分的收容所人員都是喜歡動物的

他們也不願意~也不希望做劊子手

但是也只有在裡面才可以盡自己的努力幫助更多毛孩


最難過的就是遇到那些兇貓兇狗...

雖然還活著,卻已經可以預見他的未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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