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hsinchiu wrote:
社團法人高雄市關懷流...(恕刪)
我知道狗也是生命...
但...
怎麼感覺狗比人還重要?
小狗皮 wrote:
本來就應找出這兇手
流浪動物已經沒有家可住了
只為求生存 卻慘遭毒手
不要每次發生事情 就有一堆人說
愛狗人士帶回家養啊之類的話
政府應該規劃的是TNR
而不是抓了一堆流浪動物到收容所執行安樂死
如果可以當別人家裡的寶貝
誰願意去流浪?
毒死狗就應該嗎
怎不想想牠們也是生命
如果你不喜歡狗 看見浪浪時可以不理會
但不贊成去危害流浪動物的身體或生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