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yourall wrote:
台灣的警察有四項重要職責
1:保護好野人
2:保護壞人
3:欺負外表古意內心也確實忠良的小百姓
4:大事不敢半~卻很喜歡小題大作
操你媽的台灣!
身為一個台灣人,我感到羞恥!
藍綠政客整天嘴炮,媽的,去你的台灣。
我也要給你按個讚~~~~~
屎泰隆 wrote:
姑且不論你的觀念正確...(恕刪)



神戶齊 wrote:
總之我只看事情發生的原因為何,站在哪講話......
畢竟現在不是殺人
QLuNa wrote:
就算被狗咬到正常人也...(恕刪)
屎泰隆 wrote:
所以你的道德觀念裏面...(恕刪)

屎泰隆 wrote:
人是高等動物..有思考有邏輯..行為可以自己控制...
神戶齊兄不爽當然是問候已有行為能力跟思考邏輯的我..很簡單的邏輯
小小孩因為思考邏輯尚不成熟..所以需要有人控管...
動物因為智商不高..天生具有野性..所以需要有人控管
如果死刑犯可以當狗養的話(狗鍊項圈)...我相信他父母應該不會有意見的
言盡於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