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豆花的 wrote:
我在此樓寫的是1 通...(恕刪)
那所以你是同意不該餵嘍????哎阿~那還真錯怪你了~

另一樓鎖了還真可惜~不然我該去那邊昭告天下~賣豆花的是站在不該餵這邊的~大家都錯怪他了~

jrfrog wrote:
就....另一棟樓阿.....我說我家樓頂都有貓亂大便.....他們就一口咬定我說的是假話....還要我去拍照貼圖咧.....
我今天也沒料到我家門口會有三沱貓屎....而且好像腸胃不很好.....有點稀.....就乾脆拍給他們看嘍.....
因為他們死都不相信...他們的愛心會造成別人的困擾....就算真的造成困擾....他們認為別人也該無止境的包容.......(恕刪)
jrfrog wrote:
那所以你是同意不該餵嘍????哎阿~那還真錯怪你了~
另一樓鎖了還真可惜~不然我該去那邊昭告天下~賣豆花的是站在不該餵這邊的~大家都錯怪他了~...(恕刪)
賣豆花的 wrote:
是這個嗎?社會秩序維...(恕刪)
台中小康 wrote:
主管機關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或第9款,
任何人不得於主管機關(即環保局)指定清除地區(如公園甚至全市區都是)以食物污染地面之方式餵養流浪狗,
或是餵養流浪狗或貓造成附近環境衛生髒亂(如狗、貓毛糞便污染環境),
如有以上情事主管機關即可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處行為人(即餵養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主管機關可按日連續處罰。
法條依據:
廢棄物清理法
第27條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
二、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
他土地定著物。
九、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恕刪)
賣豆花的 wrote:
不要非黑即白除了黑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