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111 wrote:都知道是住宅區了還養...(恕刪) +1.....我寧可逢年過節聽鞭炮聲我也不要住宅區鄰居養狗~~尤其是公寓大樓的味道--叫聲--大小便.....現在人有些有公德心,自己狗大便會拿袋子帶走~~阿尿尿~~尿到樓梯間...等等地方....還不是放給它乾~~臭死了~~逢年過節放炮~~才有過年的氣氛~~不過我今年...呵呵~~只花100~~買100隻笛聲炮應景一下而已
zero.zero wrote:家裡養了兩隻狗.還有...(恕刪) 你在01上說沒用呀,去跟那些放炮到半夜的人說呀,在這裡規勸沒用的,這理事01耶,你自己都知道來這裡是要嘴砲的,那你po這文真的沒意義(我回的更沒意義啦.....) BTW,阿湯哥住在河邊,一年365天都有人放炮,節日更慘,半夜4-5點還是一堆人放,且不是放小砲,是放類似煙火的大砲(一上去會"咚"一聲炸開又漂亮的大砲),社區樓下就是派出所,100公尺外有警察局,有看到警察在管嗎?沒有!所以只能默默地承受著!家裡之前的小米和聖伯納,加上快滿2歲的姪女,都被訓練到處變不驚了,因為我們大人都會陪在他們身邊,放煙火就配合出聲:咻~~碰 一大串鞭炮就只好說:妖怪來了,炸死妖怪炸死妖怪 慢慢地他們就習慣了,現在聽到砲聲都只會抬頭看一下是不是漂亮的大煙火......
以桃園縣為例:<桃園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第五條 飛行類、升空類、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於下列時間不得施放:一、每日上午八時前。二、每日下午十時後。 年節或特殊節慶等經本府公告之日期,由施放單位提具相關安全防護計畫,經申請許可後,得不受前項限制。<公告本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行為及管制區域與時間>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2月27日發文字號:府環空字第0980600509號主旨:公告本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行為及管制區域與時間。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第一、二、三、四款。公告事項:一、於本縣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夜間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整,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一)施放高空煙火及爆炸音類之一般爆竹煙火。但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國慶日、臺灣光復節等節日全日,不予管制。(二)從事神壇、廟會、婚喪及祭典等民俗活動使用擴音設施。(三)從事夜市攤販及其他各類商業廣告行為(含商業廣告廣告車)使用擴音設施。看完以上的法條,這些節日放鞭炮就是於法有據,全日想幾點放都可以,樓主只能想辦法去適應環境,雖然我也很受不了半夜在放鞭炮的人!!
有空的話 goggle一下元宵節習俗,元宵的習俗不只到半夜兩點而已。zero.zero wrote:所以我有說跨年跟習俗都ok啊我想我都有寫到我也不反習俗但是沒有人說過元宵後隔日快兩點還在放炮吧隔天還要上班大家在睡覺好嗎
各位鄉民不用再浪費時間跟聽不懂人話又活在自己世界的人講道理了...誰管你民間習俗?誰管你大過年放鞭炮合不合法?反正吵到樓主家的小孩跟小狗就是不對!建議樓主要不要考慮去選立法委員,哪天修個法禁止台灣人民放鞭炮,這樣都不會有人吵你了...加油吧...
如果家中有小小孩、怕鞭炮聲的人真的會非常痛恨這些老愛在晚上九點後放鞭炮的人!話說這次過年,有了去年的經驗,今年在我兒(2歲多的小小孩)入睡後,馬上把能關的後門、窗戶全數關上,結果,到了晚上11點、12點多,巨大的煙火鞭炮聲又來了!!這次放的距離依聲音遠近來猜測,應該就在後方的巷子裡,因為太近,我兒終於被吵醒 @@社區內也傳出一陣一陣的小孩哭聲(還有小baby)為人父母者都知,小孩搞定入睡後若被吵醒是痛苦的一件事,那時大家也只能罵在心裡,然後再入房搞定小孩…我是覺得這種特殊節日要放可以,但請有點時間觀念,請至空曠地方放吧~不然,都只有放的人在開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