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641125 wrote:很多東西並不是條...(恕刪) 對狗毛過敏 要不藥養也是要看人有的人不適應 當然就不會考慮到養狗家人如果對狗毛過敏 也是要經過同意沒有人說狗毛過敏不能養狗 只是要清楚是否能接受但是一種米養百種人 每個人都是不同 對事對物也是不同有些部分就要去確認條文所列都是平常會看到會遇到確實在認養前一定都要去深思熟慮 才不會倒時又後悔列條文 也是需要了解到狗狗在生活上所需!! 這些在平常都該知道活的去運用能夠所及的事 不是單單去看無生命的字
妮可nicol wrote:其實定了這麼多認養條...(恕刪) 我去跟鄉下的人家要就好了,也不需要洋洋灑灑21條米克斯除了顧家顧農場,很少把他當寵物在養,但是也未必不照顧他真有心要養狗看家的,建議直接往鄉下雜貨店問,一條狗幾包紅糖是禮儀若是要撿鄉下流浪狗的,也請多打聽來歷,別錯把家犬帶回家(鄉下狗很多是不綁的)
DiabloIII wrote:哈哈...所以你才會變成這樣 XD樓主的條款我覺得沒有不妥之處反倒是一些人來指責有的沒的, 看了真是要嘆氣...(恕刪) 這樣是怎樣?你認為合理的事物自然會有人認為不妥大家選擇自己的生活理念有些中途自我感覺良好式的"愛心"送養態度才更令人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