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對於三天兩頭就發生虐殺貓狗事件而感到不爽的人,請進...

虐貓虐狗不好

但這種事也要寫信給總統 老實說蠻蠢的

我看到那些追我的狗也會停下來教訓牠們呢

還有別在拿人跟動物比了

人不會沒事對你亂吠 也不會亂咬人

怎每次都喜歡拿狗跟人比

無言

愛狗愛貓的人都如此偏激嗎?

只會二分法嗎?

不愛貓不愛狗就是虐貓虐狗就對了
bcmpxij wrote:
這樣又能扯到吃素...(恕刪)


他這種吃素問題 20年前就有人問過我了
明明很簡單的道理 到現在還有人要這樣問
無言....
不過這種人真的不少
可見20年來我國的動物保護觀念推動得多麼差...



不知道樓主有無好辦法。
不知道樓主有無好辦法。
PS.我還單身。
朱 爾 wrote:
不是立法問題
法10年前早就已經立了
卻『沒人認真執法』 這才是問題所在....

每次發生狗被虐的事件
都在一些討論區看許多人表達自己的難過或憤怒
但這也僅止於情緒抒發 對事情不會有任何幫助的...

這一人一信行動跟愛不愛動物無關
有良知的人類都不應坐視這樣的殺戮繼續在台灣蔓延!
一封信要不了幾分鐘的 只要表達你的不滿!
團結力量大 請大家擁躍響應喔~

...(恕刪)


朱 爾 wrote:
這股歪風日漸擴大蔓延的最重要原因是:
惡徒知道犯案後可以逍遙法外,於是食髓知味
事實上,主管單位嚴重失職怠惰絕對難辭其咎
歪風甚至吹到網路
虐待動物者居然為了衝高人氣而將虐待動物的影片/照片PO上網炫耀

每當有虐待動物慘案經媒體報導後
主管單位總會是講些官樣的屁話說啥:「我們會積極調查,我們會嚴辦到底」
但~有嗎?
許多案件還是熱心網友自己蒐證,比對許多蛛絲馬跡才揪出虐待動物的狂徒
但~我們不禁要問:公權力在哪?

請問歷來發生的虐待動物案件有幾件破案?
有虐待動物者被公佈姓名、被罰錢、甚至入獄嗎?
連少數幾件定罪的案件,主管單位都以最輕的刑度量刑
執法怠惰顢頇在先,草草結案在後
怎可能遏阻越發嚴重的虐殺歪風
...(恕刪)



請問樓主之訴求為何?
加強取締?
各縣市政府之動物防疫所,
無法調閱網路上ip資料,
當然無法追犯罪人,
更不用談人力不足之問題.
警方偵辦人的犯罪就分身乏術了,
難到動物之權利比人類大嗎?

加重罰責?
行政罰法第18條
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

故行政機關對初犯多科以最輕之罰則,
要初犯就科以最重罰緩,
恐有爭議.
pwch wrote:
虐貓虐狗不好但這種事...(恕刪)


你哪隻眼睛看到這兒有人說不愛貓狗就會虐貓狗的
我討厭小孩但如果有人敢在我面前虐童我一定拿酒瓶k破他頭
這不是愛不愛問題而是是非問題
會要找總統算帳是因為政府漠視這非已經太久這樣懂嗎
前面有人已經提到虐動物行為跟暴力犯罪有正相關你沒有看到嗎

看到主題我還蠻有興趣的
但是看到樓主回文時的態度
唉!算了吧!
道不同不相為謀!
現在要以暴制暴就是!

最好別人在你面前虐童你敢拿酒瓶k破他頭

嘴砲人人會說,你敢真正去動 虐殺貓狗.虐童的人在說吧

buzzbee wrote:
看到主題我還蠻有興趣的
但是看到樓主回文時的態度
唉!算了吧!
道不同不相為謀!


是看到4F的回文吧

這帖應該要在標題加註"想反駁者請滾"


ydd wrote:
不知道樓主有無好辦法。
不知道樓主有無好辦法。

寫信給馬總統阿.你沒看到嗎






立法禁止養寵物, 沒有人養就不會有流浪寵物的問題, 就不會有虐殺的問題

一些人自以為很有愛心的養寵物, 試問你們有什麼權利飼養牠們,

是你們有錢還是你們有愛心,

把寵物關在一個小空間, 每天吃著同樣的飼料, 出門脖子還要被勒住, 三不五時還要被當成小丑戲弄,

如果牠們有選擇權會讓人養嗎? 如果是你願意讓人這樣對待嗎?

會養寵物的人只比虐殺貓狗的人好一點罷了
我覺得應該重罰隨地大小便的寵物主人
最好一張罰單就是1萬起跳
檢舉獎金可以拿到一半
惡意遺棄動物的罰則最好變成刑法 而且也要課以重罰($)
像這次寵物跑到飛航管制區的事情 狗主人就該移送法辦 最好加重其刑1/2
罰金最好也是2千萬起跳

在這些前提下
我贊成對虐待貓狗的人處以重罰($)

只罰吸毒的 不罰販毒的 這樣哪裡公平??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