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

長的不錯卻心狠手辣...把狗裝進塑膠袋裡玩360度大風車...2009/06/25 update

鴨唬雞摸爛到爆 wrote:
小弟認為這整件事比較...(恕刪)



照你那麼說,法律是保護善良百姓,那麼請
問:對於現在的治安,大家滿意嗎?
看路人不爽動不動就集體圍歐、殺人、搶劫
樣樣來,大家對於現在的生活安心嗎?

蹲完牢賠錢了事,已逝世的人就能回來嗎?
就像最近的新竹圍歐事件,余媽媽向嫌犯說
:你願意讓我砍三刀,再原諒我嗎?

那麼法律到底保護了誰?身處在台灣,台灣
的法律保護了誰?
保護懂法律的人!那麼不懂法律的人是不是
就該死?
保護有錢有勢的人!那麼沒錢沒勢的人民是
不是就該死?

文字上的遊戲是死的,跟得上現實嗎?請你
好好想想





現實使人殘酷,權勢使人絕望。
257287 wrote:
長的不錯卻"心狠手辣"<<這句4個字就是


我形容他的行為, 在我看來我真的做不到這樣的事情,
心要夠狠, 而且狠到做得出來把狗裝進去袋子裡,
在他受到驚嚇之後, 還拿東西故意去嚇他....

我真的覺得他心狠手辣!!!
若這樣是侮辱他, 可以向我提出訴訟.....
提出訴訟的同時可以經由政府官方向01要求我提供我的個人會員資料

鴨唬雞摸爛到爆 wrote:
小弟認為這整件事比較合宜的做法可能是:

在發現的當下,以留言等方式告訴影片妹這樣的行為會普遍引起反感(所以小弟說不妥),請她不要再張貼給大家看了,之後再通報無名網管或相關單位(勸不聽)。

像這樣直接公開請鄉民審判,小弟認為真的真的很不妥;而且現在看起來事情鬧得很大,那個中國科大還被公然誹謗!(白話:躺著也中槍)

我相信樓主的動機是善良的,但是法律面看起來,做法真的真的很不妥當!樓主你扛起了所有的舉證耶!
早發現還是會貼這種討罵文勸妳,可是現在看起來....

還有小弟果然被鞭得很慘


您提供的建議我也曾經想過!!

公開? 他也在無名公開自己的行為丫.....

讓更多人知道追踪了解, 除了讓一些虐待動物的人了解是會有人追查到底,

而不是看見事情, 大家都只能"心裡覺得很難過, 然後默默的路過"

所以我選擇解決這件事情以外, 再讓其他那些偷在角落的人知道, 會有人挺身而出的

大痣1977 wrote:
見義勇為

現在的社會...看到虐狗或虐待動物..會見義勇為

這一篇就是個例子

但是真的看到人..在路上出了問題

見義勇為的人..就明顯變少

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

但是我還是讚賞(見義勇為)的行為

畢竟...這一個社會...就是少了點溫暖


真的, 太多人覺得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混淆焦點...我要加黑名單, 先說了哦
Monica220 wrote:
我形容他的行為, 在..真的, 太多人覺得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恕刪)


錯!! 樓主是覺得 "少人知 不如多人知".
嗯......感謝零壹王朝牧羊犬皇上賜給了我們黑名單這麼寶貴的功能...

動動手指頭之後...突然覺得...糞渣都不見了唷.....

畢竟...糞渣是沒辦法理解人類的思考模式和邏輯的...

糞渣不見了之後...變得有精神了...人也明顯有自信了...考試都考100分了...


少在那邊囉哩叭嗦...你以為你是牧羊犬嗎...凸
黑名單?

可以有甚麼功能?

是該樓樓主設定黑名單之後....

名單內的人就不能在該樓發言嗎?
大痣1977 wrote:
黑名單?可以有甚麼功...(恕刪)

是的~
這樣是可以避免有人亂入搞不清楚中出~

大家和善點
公理自在人心
別激動~

Dracula6502 wrote:

是的~
這樣是可以避免有人亂入搞不清楚中出~

大家和善點
公理自在人心
別激動~
恕刪)


感謝您的回答...

讓我了解有此功能呢....

話說...有公家單位接管了

希望事件中狗的主人...

可以負起養育寵物的責任....

鴨唬雞摸爛到爆 wrote:
午安,小弟果然被鞭得...(恕刪)


很奇怪 被鞭只是剛好而已吧!
你自己都認為那台妹的行為不妥,
請問你為何會覺得不妥,不就是你自己就認為那是不對的行為嗎?

何況現在有動物保護法,真的這樣裝到袋子裡大風吹,又摔在地上,就算不受傷,小狗心裡不害怕嗎?
這樣的行為不是虐狗!?
還是你認為當時小狗玩得很爽,你要不要也舉證一下!小狗很爽!

你影片有看完嗎?沒看到小狗躲到椅子下,沒看到小狗後來還跑出去?難道你認為小狗是玩累了
想出去吹吹風.......

鴨唬雞摸爛到爆 wrote:
樓主可要負責這部份的積極證據!舉證小狗在心理或身體上確實受到傷害!不然影片妹的無名都被鄉民給掀了,此部份「虐待」的證據就特別重要!

如果影片妹帶狗去看獸醫,卻發現無內外傷,那證據呢?(養過狗都知道,狗狗不容易摔到受傷)
如果影片妹帶狗去看獸醫,診察過程中與狗狗開心玩耍,那證據呢?(給狗狗摸摸頭好像就合好了耶~冏)
...(恕刪)


在路上看到人虐狗,欺負狗,報警,告知其他大眾起而撻伐做錯事的人,
在網路上看到人虐狗,欺負狗,保存證據,請其他網友尋找線索備存證據,網友起而撻伐做錯事的人,


這到底哪裡不妥!!!???

你可以覺得不妥,我倒是覺得妥到不行.....................

躲起來殺人就可以???莫名其妙~~
與另一名網友討論是否要出面詢問主人, 要不要把小可憐給我們飼養照顧,
但我考慮到出面這件事情是否會引起對方的不滿,
所以等候桃園縣動物防役所回覆, 會請對方居中協調,
把狗狗給我照顧, 不然擔心他會有生命危險!!

若可以救出小可憐, 有人願意飼養的也可以PM給我哦
本機磁碟 (C:) wrote:
所以,許多的正義人士...(恕刪)


噓自以為是的人很多.假借愛動物之名

看看路上的流浪狗還不是被所謂愛狗人士養完後丟棄的


  • 5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