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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獸醫被告詐欺

如影隨行 wrote:
先前也有人說.國外是論"法.理.情"的?...(恕刪)

哈~~
其實我跟很多外國朋友相處過
覺得他們反而看事比較偏於"情、理、法"
而01寵物版很多人很喜歡拿法律出來壓那些動物
這邊看事感覺較偏"法、理、情"
我愛炸海苔 wrote:
哈~~其實我跟很多外...(恕刪)

對啦,只要持反面意見就先扣上一頂不愛動物的大帽子啦
老梗中的老梗,明明就是討厭濫愛人士
不敢正視,硬把砲火轉移到狗貓身上

沒有叫人不要遵守法律,事情發生了再來說人家用法律壓人
不覺得你很矛盾嗎?

前面三十頁大樓不爬,擅自又開始鬼打牆
沒人要狗一定得死,有合法的做法可以救到狗又搞到所有權
擅自私下將狗帶回家就是有違法疑慮,人家報警也是人家的權益

台灣很多被佔便宜,會自己吞忍不想計較的好人
但不表示每個人都不能去保障自己的權益

是好是壞,自由心證,但無論你覺得好或壞,你都沒有審判別人的權力
你覺得好,你就照做
你覺得壞,你想阻止,就是找公權力來
今天一個搶匪被你撞見,不管你會不會出手,也是一定會找警察

今天隔壁小孩哭得很凄厲,你也會想到找警察或社工
一樣的道理吧!
Aienfeile wrote:
是好是壞,自由心證,但無論你覺得好或壞,你都沒有審判別人的權力
你覺得好,你就照做
你覺得壞,你想阻止,就是找公權力來
今天一個搶匪被你撞見,不管你會不會出手,也是一定會找警察

今天隔壁小孩哭得很凄厲,你也會想到找警察或社工
一樣的道理吧!...(恕刪)

簡單問你
一個逆子趁老父生病要謀財害命
結果一個醫生救了他
你覺得醫生這樣做是對是錯?
老父的兒子是對是錯?
你還能扯自由心證
扯到隔壁的小孩
還要找警察找社工
你是鬼打牆嗎
雖然醫生的作法有法律上的瑕疵,
但是他的違法救了一條命。
從他的違法內容跟違法的後果相比如果放到國際輿論我相信支持他的人會比批判的多。

只是很怪的是平常也沒看到那麼多人奉公守法,
結果到了狗命關天的時候,
一個個都是法律魔人了。

在台灣寵物雖然是屬於物權,但是另外有動保法的支持。
所以不能完全以『物』的觀念來處理。
我真的很希望那位駐台代表真的提告,
我一定會捐錢給楊醫生讓他去打官司。
順便把官司過程翻譯成英文貼到澳洲的網站上去。
我非常好奇澳洲當地的人會對他們的駐台代表有什麼看法。

在澳洲的當地報導中其實並沒有太多情緒化或是批判的用詞(自由時報的報導有偏頗),
但也有提到現任駐台代表並不是個愛狗的人,
再對照這位代表發表的公開聲明『經過我家人痛苦的決定後要讓班吉有人道的安樂死』云云,
感覺也是有點諷刺。

不過這種報導看起來還是比台灣的報紙報導舒服多了,
就是純粹報導事件本身,而不加以批判字眼。
路過......

獸醫覺得活的久比較重要.....狗主人覺得活的快樂比較重要...看待生命的角度不同, 個人認為狗主人稱不上壞心, 獸醫也稱不上好心.
我愛炸海苔 wrote:
簡單問你一個逆子趁老...(恕刪)

覺得是對是錯又如何,重點是如果覺得是錯的
該採取何種方法才是真的有幫上忙而不是雪上加霜

以這例子來說,獸醫的做法雖然出自愛心
但是狗不但在外流浪受苦十幾天
還被抓到收容所環境那麼糟糕的地方
不知道有沒有被傳染什麼病或被其他狗欺負
最後還有可能再被帶去其他地方安樂死
要不是原飼主打算接走,苦盡甘來
狗還多受罪,獸醫又惹一身麻煩
這種幫倒忙也能護航我就不太懂了

我不知道你是有多高貴,但是法律是大多數人的準則

老是想要便宜行事,就不用在嘴上講得自己多守法

大方點承認,你們就是認為該為愛心轉彎便是
即使過程和結果可能反倒更慘,有愛心就是免死金牌
我愛炸海苔 wrote:
收容所、安樂死上面這...(恕刪)

你這麼情緒化是要跟人討論什麼東西
違法跟合法硬要混為一談,當守法的民眾都笨蛋是嗎?
既然你不打算討論合法違法,只想把愛心無限上綱
你要繼續打著愛心的名號做些雪上加霜的事我也沒權力阻止你
東扯西扯顧左右而言他,一點都站不住腳的

扯流浪動物和收容所出來,是想講你們老是在做違法又幫倒忙的事情嗎??
該說一點也不意外是這種回話方式嗎??
Aienfeile wrote:
違法跟合法硬要混為一談,當守法的民眾都笨蛋是嗎?...(恕刪)

違法跟合法混為一談???
我好像一直沒在跟你討論法不法的問題吧!
是你一直要拉來談
然後你對法律懂得又有限
都講一些皮毛
你不就只想拿法律來壓流浪動物進安樂死
拐彎抹角講一大堆什麼守法
你最後的目的不就是這樣

Aienfeile wrote:
以這例子來說,獸醫的做法雖然出自愛心
但是狗不但在外流浪受苦十幾天
還被抓到收容所環境那麼糟糕的地方
不知道有沒有被傳染什麼病或被其他狗欺負
最後還有可能再被帶去其他地方安樂死
要不是原飼主打算接走,苦盡甘來
狗還多受罪,獸醫又惹一身麻煩
這種幫倒忙也能護航我就不太懂了

獸醫怎麼會是幫倒忙呢?
狗狗是自行脫逃的,不是獸醫故意放走, 而且最後也交回原飼主那裡,你怎麼知道他這期間的際遇?

重點是,能醫的好要被安樂死,這會比較好?

我看不出來將生命救活跟愛心無限上綱有何關係?

商業上的詐欺跟救生命是2回事,請勿拿前者來偷渡私自認為安樂死是應該的心理

即使該獸醫被告詐欺有罪,但這不代表救回生命是錯的
說別人將人與動物混為一談,別人是將同為"生命"放在一起比較,
你自己卻將商業詐欺與救命混為一談

我也支持那澳洲飼主,將那獸醫狠狠的告下去
換個方式想...過年打掃除時,有人把家裡破舊壞掉的沙發丟給垃圾車,請清潔隊代為報廢除理...結果,清潔隊員覺得可惜,資源回收,把破沙發修好了,放在清潔隊裡自己坐...原先報廢沙發的人,發現此事,竟告清潔隊竊盜,這樣合理嗎??

有人把廚餘丟給廚餘回收桶,被人拿去餵豬,也算犯法了.

這件事也有可能是雙方誤會. 狗走失後可能被環保局抓到,根據身體的晶片,通知狗主人,狗主人可能被誤認是棄養,名譽受損....也可能狗主人是誤以為醫生故意將狗丟棄,讓其愛犬流浪..轉而對醫生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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