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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獸醫被告詐欺

我愛炸海苔 wrote:
有一天你老了病了無法...(恕刪)

別把人和寵物混為一談
首先人安樂死的法規就都還沒出來
只能放棄急救不能給你人工安樂死

再來寵物在目前台灣的法律裡還是算是 " 物品 "
就算飼主有違法疑慮也不是獸醫能直接懲處或裁定

不要再把前面好不容易結束掉的迴圈再扯出來了
這種比較對立前面不是沒出現過
這是立場問題,
可以就卻要安樂死就很可議,
如果在澳洲本國他未必有這個膽子這樣做。

不過獸醫也有問題,
他救回小狗之後就應該告知對方,
而不是自己留下來養,
在法律上這是委任關係,
獸醫本來就要依照委任人的指示辦理,
如果指示並不合理或未依指示辦理,
應該要扣除支出費用後返還犬隻,
交付處理款項如有剩餘亦應返還。
Aienfeile wrote:
別把人和寵物混為一談...(恕刪)
我愛炸海苔 wrote:
我也不是在跟你討論安...(恕刪)

那我問你,有違法疑慮的事情
不用報警嗎??
不用報備嗎??
你什麼身份??你有裁量權??你有執法權??
你可以不用透過司法程序就直接就地審判就地執行??


人家要把他還算健朗的父親安樂死掉,你一定得接受?
你收下錢和病患後不會通報警察或家暴中心或是找民代找立委之類的??
你不會扣著錢和老人當作虐待老人的證據通報上去??

什麼身分做什麼事情,不要打著愛心之名就為所欲為
人家美國邁阿密動保組有時候都還要有警察支援才能執行勤務
還是要請飼主簽書面資料、還是要走法院
如果官司打輸還是得還狗
人家不夠有愛心嗎?? 人家動物保護做不夠好嗎??


阿現在台灣人是只要打著愛心之名就天降神權,凌駕所有國法??
我愛炸海苔 wrote:
法律可以遵守
但別把他當神祇
或當最高道德的標準


在台灣這裡當然講法律
不然. 誰說的才做數?
聽你的? 只怕願意跟進的人不多!!
我愛炸海苔 wrote:
我也不是在跟你討論安...(恕刪)

這位朋友你也不要太激動了.網路上本來大家都可以討論都可以發言.不要像之前某位朋友.口出惡言.出現人身攻擊....
有看過我留言的人就知道先前我也是支持醫生的做法的.或許有缺失且對另一方來說也已經提告了.但就事論事.畢竟是一條生命(或許法律及有些人認定為物品).但是活生生的生命這沒有疑慮吧?
先前也有人說.國外是論"法.理.情"的?
我想先進國家中大部份把寵物當成家人這是無可質疑的.就連此事國外我想應該沒有人會認為醫生這樣做是錯了?
此事國外媒體相接來採訪報導。你覺得這事對台灣的形象是正面或是藐視法律的負面呢?
就像醫生說的。如果犧牲他能讓這件事(安樂死)引起大家注意也是好事一樁。
而他所講的就是此事:飼主如果將寵物當成是自己的"物品"或所有物。任意將狗決定安樂死等。。。
如果認為寵物是"物品"的人(或你覺得法律這樣認為)你可以大方的說這是我的"物品"然後將他亂丟或自行以不當的方式處理。法律上還沒有找你麻煩的話。你再來說吧?
所以法律是死的?不見得吧。。。。

no.one wrote:
在台灣這裡當然講法律
不然. 誰說的才做數?
聽你的? 只怕願意跟進的人不多!!...(恕刪)

我說法律要遵守
沒叫你不要遵守
你是看不懂中文是否

不用傳私訊給我
我是跟你很熟嗎
你當垃圾筒
東西要丟就丟啊

如影隨行 wrote:
這位朋友你也不要太激...(恕刪)

+1
但有人就是利用法律來包裝自己對貓狗的不喜歡;不喜歡就不喜歡,又不敢說
現行法規,動物是物品,這誰都知道

明明是人之常情,卻只針對現今法規賣乖
若有一天法規改了,將動物的權益提升,不再是物品了呢?
若此事發生在歐美呢? 又要說這裡是台灣嗎?

還需要你出來解釋法律?
Aienfeile wrote:
那我問你,有違法疑慮的事情
不用報警嗎??
不用報備嗎??
你什麼身份??你有裁量權??你有執法權??
你可以不用透過司法程序就直接就地審判就地執行??...(恕刪)

醫生醫好那隻狗
要不要報警是駐台代表的事
他可以不報警也可以報警
只是很多人覺得為這種事報警告人,根本沒必要
誰說一定要報警?
有哪一條法規定這種事一定要報警的,你講給我聽看看

Aienfeile wrote:
人家要把他還算健朗的父親安樂死掉,你一定得接受?
你收下錢和病患後不會通報警察或家暴中心或是找民代找立委之類的??
你不會扣著錢和老人當作虐待老人的證據通報上去??...(恕刪)

我只有問說你覺得醫生救了一個差點被害死的老人是好是壞
你扯一大堆民意代表幹麻

Aienfeile wrote:
阿現在台灣人是只要打著愛心之名就天降神權,凌駕所有國法??...(恕刪)

我不是叫你要遵守法律
你也看不懂中文嗎?

=^^= wrote:
若有一天法規改了,將動物的權益提升,不再是物品了呢?
若此事發生在歐美呢? 又要說這裡是台灣嗎?


狗在法律上不是物品
不然是什麼?
有沒有想過?
他有表達能力? 行為能力?
能教導? 出生就有證明?
要上學? 服兵役?
盡義務? 還是出來工作?
no.one wrote:
狗在法律上不是物品
不然是什麼?
有沒有想過?
他有表達能力? 行為能力?
能教導? 出生就有證明?
要上學? 服兵役?
盡義務? 還是出來工作?...(恕刪)

這為阿哥
我是沒著墨過狗在台灣法律屬於什麼啦
不過狗有表達能力,表達能力並不一定要能講話才算
行為能力:狗是動物,他當然有行為
能教導:狗可以教導,導盲犬、掃毒犬、獵犬、搜救犬,真的是被人教出來的,有些狗的工作很偉大
出生證明:獸醫真的可以開給你
沒有上學,沒有當兵的人:在台灣不代表他們就不是人,除非你有歧視的問題
盡義務:法律沒規定動物要盡義務,義務是法律的規定
出來工作:這一大堆,你可以去郵局海關走走,見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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