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不會一時興起去領養收容所的狗?
等到他們發現不好帶又退回收容所或再度棄養街頭?
收容所的狗,
有些是流浪犬生下來的,
也有家犬中品管不良第一次淘汰出來的,
更有多次進出收容所的更生狗.
可憐之狗必有可惡之處.
流淚的人,你看清楚你要養的狗嗎?

supersunday7776 wrote:
上面這樣搞
只是造成更多流浪狗被安樂死
資助這些小團體,只不過讓這些小團體更早落入無前可養狗的窘境
造成更多狗吃狗的狗場
為何如此?
有更多的捐款,當然就有能力收容更多的狗
有能力收,看看12夜你們哭得溪哩嘩啦
人家轉來有可能不收嗎?
supersunday7776 wrote:
2013-12-05 07:42 by supersunday7776
當狗場越大時,只要風潮一過捐款不繼,越容易發生狗場經營不下去的情形
10條狗的狗場,可以自己掏腰包解決,一千隻狗的狗場,有可能自己掏腰包解決嗎?
最後就變成狗吃狗,自相殘殺的狗煉獄
這比收容所殘酷百倍以上,有錢不要捐,拿去捐給推動重罰的立法的團體
這樣才是真正愛狗!也才是符合大眾利益的法案
supersunday7776 wrote:
2013-12-05 07:46 by supersunday7776
根本不是尊重生命的表現!
設想我家隔壁鄉鎮就跟侯硐一樣多貓
那我要拍貓去隔壁鄉鎮就好
何必大老遠跑去侯硐?
所以這樣的範例不值得一提
supersunday7776 wrote:
2013-12-06 02:53 by supersunday7776
不如認真支持重罰制度與登記制度
markchenify wrote:
我實在看不下去sup...(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