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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小孩的家人們,你們敢看十二夜嗎?

現在應該要預防這些看電影就哭的人,
會不會一時興起去領養收容所的狗?

等到他們發現不好帶又退回收容所或再度棄養街頭?

收容所的狗,
有些是流浪犬生下來的,
也有家犬中品管不良第一次淘汰出來的,
更有多次進出收容所的更生狗.
可憐之狗必有可惡之處.

流淚的人,你看清楚你要養的狗嗎?

supersunday7776 wrote:
上面這樣搞

只是造成更多流浪狗被安樂死

資助這些小團體,只不過讓這些小團體更早落入無前可養狗的窘境

造成更多狗吃狗的狗場

為何如此?

有更多的捐款,當然就有能力收容更多的狗

有能力收,看看12夜你們哭得溪哩嘩啦

人家轉來有可能不收嗎?


我自己養的小狗,是前女友在獸醫院接生狗狗買的,分手了,我就把狗接回家自己養。
一直都很用心愛護,不管我到內地工作長期不在台灣。我都委託家人認真照顧,一年至少回來兩到三次看看他的身體健康,還有打預防針洗牙甚麼的,直到現在回來台灣也都對他不離不棄。從沒想過要丟掉他,家人也知道我很疼他也悉心照顧著。養了七八年了,我希望我們可以一直生活在一起,互相陪伴。逗他生氣,聽他打呼聲入睡,每天把屎把尿。頭好壯壯健康就是我最關心的事情。

大大如此激烈並且會錯意。我想表達的是多幫助身邊需要幫助的動物,並非單純指說捐款給小團體,只要不棄養,盡量領養不就是最大的幫助了嗎?
還有這部電影說真的我沒看過,我根本不敢看,因為我沒棄養,通報,捐款,欺負流浪狗等等等等。



我實在看不下去supersunday7776大大的激烈發言


supersunday7776 wrote:
2013-12-05 07:42 by supersunday7776
當狗場越大時,只要風潮一過捐款不繼,越容易發生狗場經營不下去的情形

10條狗的狗場,可以自己掏腰包解決,一千隻狗的狗場,有可能自己掏腰包解決嗎?

最後就變成狗吃狗,自相殘殺的狗煉獄

這比收容所殘酷百倍以上,有錢不要捐,拿去捐給推動重罰的立法的團體

這樣才是真正愛狗!也才是符合大眾利益的法案



supersunday7776大大您好,我想請問您貴姓大名,請問你是知名教授?還是里長?還是立委?

請問你怎麼知道什麼是「真正愛狗」?

為什麼非得照著你的方式去愛狗才是真正愛狗?

你的言論把大家講的好像白癡一樣,當然你的看法也非全錯,接下段


supersunday7776 wrote:
2013-12-05 07:46 by supersunday7776
根本不是尊重生命的表現!

設想我家隔壁鄉鎮就跟侯硐一樣多貓

那我要拍貓去隔壁鄉鎮就好

何必大老遠跑去侯硐?

所以這樣的範例不值得一提



請問你去過非洲嗎?為什麼世界展望會抬頭能冠上「<世界」?

動保團體跟人權團體有地域分別嗎?所以你認為侯硐的貓生長在侯硐所以不能餵?

有人愛貓的方式就是這樣你為什麼非得要反駁他?

你認為這些都不是尊重生命的表現

但我真的認為你連人都不懂得如何尊重了,你憑什麼?



supersunday7776 wrote:
2013-12-06 02:53 by supersunday7776

不如認真支持重罰制度與登記制度




飆完一整串我認為沒什麼意義的回應後你丟出一句很籠統的「支持重罰制度與登記制度

然後


全世界,喔不,全台灣就好,流浪狗多還是家犬多?



設想今天重罰制度下來了,我想我到劍南山、外雙溪路上還是會看的到流浪狗,

路邊的流浪狗,你是要罰誰啊!

重罰制度能解決流浪狗?我聽你在講!


山區流浪狗該誰管啊?要跟孤兒一樣登記在區公所戶籍之下嗎?

我去跑山被流浪狗咬了,我要找區公所要求賠償嗎?

你覺得立法者會去立一個有極高機率自己受罰的法嗎?

登記制度能解決流浪狗?我又聽你在講 !




你的立法阿修法阿的見解僅僅侷限於「家犬」範圍之內,我認真的覺得真的沒有什麼用,幫助不大。

你放棄立法吧,阿不然去參選好了。
markchenify wrote:
我實在看不下去sup...(恕刪)


流浪狗的處理

我是支持一次性大範圍大規模的撲殺,而後採取持續撲殺

跟日本政府採取的態度是一樣的

原因很簡單

問題拖得越久

不是愛心

而是讓更多狗受害,也可能讓一般人受害

人類本來就是自私,不管從狗罐頭.養寵物或是撲殺流浪狗

人類都不可能讓出生存空間或是自己的喜好

當資源不足時,就必須有抉擇



事實總是殘酷,很多人選擇視而不見

狗吃狗的養狗場,是一般人做的嗎?

一般人連一隻狗都不養,就不可能去搞個收容幾十隻狗的狗場.

所以是養寵物的人造成的

愛狗的人最後演變成狗吃狗的養狗場

不是很矛盾?

原因很簡單:愛心不能換狗飼料,錢才能

事實總是殘酷的






立法者不會立一個自己不利的法

沒錯你講得很對


口口聲聲愛自己的寵物,

當面對利益關頭時,選擇對自己有利,對寵物不利

那是不是愛寵物?

口口聲聲愛寵物,尊重寵物生命

我們該如何看待?是否該歸類為真正愛寵物?真正尊重生命?



去過非洲?

抱歉沒有!

既然閣下去過

對生命有很大的體會更有感動

那可以問一句,你有一筆錢,你選擇捐給非洲快餓死的災民?還是台灣的流浪狗?

一半捐災民一半捐流浪狗?

全捐流浪狗?

尊重生命等價?

道理說生命等價,

面對抉擇還是會猶豫與取捨........尊重人還是狗?大部分還是尊重人.......




當別人選擇面對時,

選擇不面對的人,批評面對的人殘酷不懂尊重

是否對乎?是否有參考價值?






supersunday7776 wrote:
流浪狗的處理我是支持...(恕刪)


套一句拱豬的術語!**長痛不如短痛**!

veryhappyman wrote:
米克斯最大的來源是彼此交配繁殖
而不是棄養
更令人髮指的是: 始終有些人喜歡餵養流浪狗...(恕刪)

我愛狗~~對此我也不能接受
白馬!馬力夯~~ 瑤瑤:吼哩~~雞雞爸倍啦~ 瑤瑤:我讓你~睡

台灣人真的不適合養狗,今天又一個新聞: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8458282.shtml
看看12夜,想想生命…愛牠,請從一而終!
【聯合晚報╱記者張文馨/台北報導】
2014.02.01 08:58 am

...台大獸醫系教授季昭華表示,民眾總帶著各式各樣的動物到台大求診,其中保育類動物不在少數,同時也有不少民眾向醫師吐露厭倦、不想再養的心情。...

...季昭華說,雖然近年來台灣的生命保護意識逐漸抬頭,但台灣人對待寵物的概念,欠缺從一而終的決心,這個概念還需要再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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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玩膩了就丟棄不養的心態,不應由全國納稅人來承擔!


ethanp wrote:
這種玩膩了就丟棄不養的心態,不應由全國納稅人來承擔!

在美國,養狗是因為愛狗。
在台灣,養狗是則是「炫富」「炫耀」「把馬子」「好可愛」「電影觀後感」與其他奇奇怪怪的原因。

就像是我先前提到的。

在美國,人家把狗當狗看,給予狗一個適合狗的生活。
在台灣,我們把狗當人看,給予狗一個適合人的生活。

你能夠想像,對這些「把狗擬人化」飼主而言,當狗變老了,變醜了,行動不便時,這中間的落差會有多大嗎?
臺灣養狗太簡單,

在夜市隨便一逛都買的到…

來源不管,什麼12頁都只是騙錢的戲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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