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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7 #318樓更新 [徵求]2012/2/11四號公園暴力事件影片+目擊者

1.所以到底你的友人(不是你喔)的柴犬衝突發生時有沒有牽繩?你文內根本沒說清楚。你有在寵物公園買牽繩跟你 的友人當時有沒有牽繩有什麼關係?如果放著沒牽繩的狗跟人發生衝突,個人意見,沒牽繩的就先理虧一半了。

2.你的狗,腳究竟是脫臼還是斷掉?不要說這兩個一樣,這兩個差很多

3.為什麼在FB刪除其他人的言論,而不是直接澄清?

4.公然侮辱本來就很難告。他告你不成我想你也告他不成,理由是一樣的。店家道歉也不算什麼,那個店家見報後不是馬上道歉避免事態擴大?

Wet Bitch wrote:
2012/2/11四...(恕刪)

當初你怎麼霸凌人家的,把人家的電話個資照面都po出來,你好意思來澄清?

當初在fb上面跟網友筆戰的氣焰呢? 不是很嗆嗎?

牽繩買了擺好看不用有甚麼用?

Wet Bitch wrote:
2012/2/11四號公園暴力。澄清文 [請大家耐心看完]

去年,本人和友人帶著彼此很熟的柴犬在四號公園遛狗區的一角聊天。突然施怡婷小姐帶著他的柴犬主動靠近,我還心想她大概是想要認識柴友,但是有養公柴的飼主都知道,兩隻不熟的柴容易起衝突,於是當施小姐一直一直靠近時,此時友人的柴開始與施小姐的柴怒目對看(整個事件 與我家的柴GOOGLE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是旁觀者),兩隻狗當時距離還有三四步之遠,但如後來法官說的此時施小姐不將她的柴先帶開,還刻意停留在我們旁邊。四號公園之大,請問施小姐為何一定要冒著兩隻柴會起衝突的風險???.........有這麼想認識嗎???.....我們站的位置在很冷門的地方,是不是你自己走過來的,請不要跟我說 公眾場所 大家都可以走,但是 妳也太靠近了吧。誰會沒事走到陌生人旁邊一二步的距離。

果然兩隻柴 友人的柴與施小姐的柴 繼續不爽對看,於是友人的柴(喔喔)走向施小姐的柴,友人有出聲制止(喔喔 不可以),但是沒想到,此時,施小姐起腳踢開了友人的柴(喔喔),至少我在旁邊30cm親眼目睹,雖然她事後在柴大是說 她只是用腳踝與小腿的那個部位試圖將對方的狗分開,於是友人看到愛犬被踢,大怒,質問施小姐:為何要踢她的狗????? 施小姐還辯稱:我沒有踢你的狗。(那我剛剛看到的是無影腳嗎????????)

友人與施小姐雙方起了爭執拉扯與肢體碰撞,我在旁邊看到陌生人主動靠近友人,並且兩隻狗根本都還沒怎樣,連毛都沒有碰,她就起腳踢開了友人的柴(喔喔),它們吵架的當下在法律系教授曾經告知我們搜證的重要。於是我拿起相機將一切畫面錄影拍下。

後來施小姐還到派出所揚言控告友人傷害罪。明明先動手踢狗還敢控告別人,幸好司法有還友人清白,後來數個月後法官判定[不起訴]。當晚回到家,我心想如果每隻跟他靠近的柴都平白無故讓她踢一腳,豈不很倒楣,於是我回家後將踢狗的施小姐照片放在我自己的FB柴犬私人社團,提醒大家小心這一名 [貌似makiyo踢狗女子]。於是施小姐輾轉得知後,利用她有柴犬大學帳號大肆訴苦,並在mobile01的版說她很委屈被罵像makiyo,說我們暴力???其中完全沒提到她先主動靠近我們 以及 主動踢了友人的柴,以及她自己為何要一直從進公園就一直望我們這邊靠近???

並且模糊焦點說友人的柴當時沒有上牽繩,我們在四號公園遛狗區多年,我敢發誓我家的柴GOOGLE除非在公園遛狗區才有放開牽繩,至於YAHOO一定要有柵欄才會放牽繩,YAHOO連開放式的草地我們都還是牽繩在手因為她太親任何人以及任何狗,遠方一有新朋友YAHOO就搖著尾巴過去了,沒有牽繩真令我擔心,光是牽繩我家至少有四組(寵物公園的小邱店長可以做證因為我是跟他買的,昨天他親自登門為其員工對YAHOO斷腿事件不當行為道歉,我們才聊有到買牽繩此事)!!

事情過了二星期,後來施小姐帶著某自稱國會助理(警局有影帶為證)滿口台語腔及粗話,說本人侵犯施小姐肖像權(後來法官說一般民眾在公開場合是沒有的)要求本人賠償一個數目否則提告…這個makiyo開記者會不是一樣,整件事情就是有【一個女子踢了朋友的一隻狗 被我拍下後上傳FB】

施小姐大概惱羞成怒對我提出[公然污辱]告訴,後來家中有四條狗的愛狗法官,以[不起訴]駁回控告還我清白,並在判決書提到【施小姐在公開場合的一切行為本應可受公評,而且不應該將容易有衝突的犬隻主動靠近其他人的犬隻】故法官認為我在其踢狗事件的照片放在FB並無違法。判決施小姐…….敗訴!!!!

相信身為控訴人的她一定也有收到判決書。而且她敗訴後,也不跟柴犬大學澄清,繼續蒙騙任那些當初相信她的人。我會在儘快將判決書PO上來給大家看,在此聲明如果施怡婷小姐再以此事滋擾本人,散播不實言論。那我會對你採取法律行動,以牙還牙。煩請認識施怡婷小姐的人,幫我轉達此意,謝謝。大家都是養柴犬人士,實在無須這樣。

而且你在mobile01板上還散撥YAHOO懷疑她天生髖關節有問題????????????????
TVBS的新聞有誤 已經通知當時的記者了 不怪他畢竟當時很衝忙
連寵物公園的副總RYAN及店長小邱昨天都很有禮貌的
對於YAHOO不幸事件跟我致歉了,你還有甚麼疑問嗎????????
言盡於此,謠言止於智者,望廣大的網友自行評斷雙方兩造說法。


我只是心疼朋友的狗被踢 以及 自己的狗腳被弄斷

dear 朋友們,YAHOO現在被照顧得很好,至於店家部分呢? 第一時間不處理...發現事態嚴重後有多次來電!! 但我總是要以yahoo傷勢優先處理、再來我也需要上班、家裡也還有另外一隻google!! 我必須優先順序去照顧!! 這幾天照顧很累!!

明天yahoo要回診換藥,寵物公園有約要一起去了解傷勢!! 可能順便談和解吧
寵物美容師是我認為一個非常辛苦、非常需要有耐心、愛心、包容心的工作!!
我不會因為這次yahoo事件就對所有寵物美容師感到反感!! 我還是很尊敬你們的工作!! 你們辛苦了!!!
但我覺得我跟yahoo要在培養下一個有信任感的美容師這段路程會很辛苦!!所以以後除非大美容,我一定都會自己來。我不允許yahoo的另外一隻腿在斷掉!!
謝謝好朋友們的關心!!! 你們自己也要小心慎選專業以及有耐心的美容師!!美容師們也辛苦了!!建議所有美容師多跟狗爸媽們溝通!!我相信此次事件都是所有愛狗人事不希望造成的!
這次事件希望所有寵物美容店家們可以好好慎選助理,發生疏失一定要第一時間坦承並且不要有任何推卸責任的言語!!處理後續事宜才是最重要的!!狗發生事情不管是我們主人或你們寵物美容業者都是最不想要發生的!! 既然發生就解決這才是我們寵爸媽最想處理的!!
一個小寵爸消費者心聲


幫你備份一下,免得你到時候還要刪文章

大家都是飼主,養狗的事情絕大部份大家都瞭解
也都不是分辨不出是非對錯的小朋友
我就不信你現在來解釋黑的可以說成白的
沒綁牽繩就是沒有綁,動手,拍照片PO上網這些行為大家都知道有沒有
還想上來取暖?

不用我們寵爸媽什麼的廢話或是想要跟大家扯在一起
不是每個人都跟你們用一樣的方法跟心態在養狗跟處理事情
這樣你懂了嗎?

對了
有沒有驗傷單?
大家都很好奇到底是骨折還是脫臼

影片都可以PO出來,難道你不知道發文要附圖嗎?





我是不知醫生怎麼跟飼主說的 但我依醫生的報告來看

原本疑似是骨折 但後來判定是關節移位

根據我對"關節移位"這名詞的了解

可能是關節扭傷錯位、韌帶扭傷等等造成 這些也包括我們俗稱的脫臼 當然也可能是關節異常等所造成

但就不會是骨折 我想這也是後來醫生用關節移位來取代骨折或骨裂判定的原因
哇~取暖文用了"新帳號"耶~~
這麼有意思的"帳號",
不知道和用英文雙關語罵被害者有沒有關連性呢?!.......
(被害者的姓氏...)
聰明人果然和我這種蠢人想的不一樣啊~~
.......(準備爆米花+板凳)
第6頁內文貼圖
有人罵 瘋女人~~操

不知道這是誰罵的?
罵的又是誰?

竟然還有人說在四號公園溜狗
不牽繩 是不成文規定?

這種素質 是要我怎樣相信所謂的澄清文


四號公園的管理單位對那群愛狗人士太縱容
應該說失職
四號公園溜狗區外多少狗不綁繩在亂跑的
別說狗追狗了
狗追小孩的場景也很多
溜狗區內不綁繩可以
可是溜狗區周邊的廣場呢
四號公園因為狗發生的事太多了
撞老人追小孩的
管理單位太失職了
tommyyomy wrote:
哇~取暖文用了"新帳...(恕刪)



帳號都是代表自己的

所以肯定在自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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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發個澄清文也可以來這招

人品實在是
Wet Bitch wrote:
2012/2/11四...(恕刪)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認識國會助理耶,你要介紹我認識?
您改編故事的能力我真是服了你,A小姐事後向我道歉我已接受,做錯事不要緊,道了歉人家會更看得起你。
不是像你倆把黑的說成白的,那真是徹底讓人看不起。
要是自認沒理虧何必刪文呢? 不就是心虛嗎?
對了,你的帳號好新
澄清文上有出現版主全名,這樣能告他公然毀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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