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_ray wrote:
哈哈哈~沒想到一姐這...(恕刪)
我一直都默默地在照顧流浪狗狗阿~
治病~送養~收留~~
所以我很討厭不尊重生命的人!!!!!!!!!!!!!!!!!!!!!!!

這女人有想過狗狗是這麼的相信著她嘛???????????????!!!!!!!!!!!!!!!!
冷茶 wrote:
哈哈,我對那個大轉變...(恕刪)
1.從他對於小白柴的拋棄,到讓他活活餓死,就可以知道,他對於生命,是沒有責任的觀念在的。
2.從事件爆發之後,他幾乎都是讓他媽媽來出面處理,從這點可以知道,躲在保護傘下,
唱首世上只有媽媽好,就可以當個不沾鍋了。
3.從他母親說詞,說他女兒長年住宿在外,所以不知道女兒情形,也不知道女兒養狗,
再到他女兒蘇小姐說託朋友帶去寵物店,誰知朋友沒有出現,自己也忙於搬家及工作,
所以才不小心讓小狗餓死的說詞。看下來就知道,媽媽踢給女兒,女兒再踢給朋友,
這可悲的踢皮球遊戲中,皮球裡可是裝著一條餓死的狗。
但最可悲的就是,法官相信了這套說詞。
蘇小姐積欠房租提早在今年4月24搬走,房東到6月12號才發現自己房子裡死了一條狗,
4月24號到6月12號中間有48天,搬個家要搬48天是嗎???
還是你找到的工作是在血汗工廠???月休零天???加班加到死???
連抽個空,花個3分鐘的電話費打給朋友問說狗狗的事情處理的怎麼樣都沒有辦法???
這種話騙騙學生可以,要騙已經出社會工作的人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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