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事情發展至今,A女推人事件的進度已經到了偵查庭,我今天去應訊。
A女也帶著他的"證人"(應該是認識的人)於前一次傳喚去應訊了。
檢察官告訴我,A女證人有協同到庭說明,證詞是: 他是全程目擊經過的人,有看到A女作勢要打我,卻沒有動手,也沒見到我被推倒在地。
有全程目擊經過? 卻沒見到我被推倒在地? 完全是偽證!!!
而我比較吃虧的是,我的目擊證人雖然也收到傳票,但是卻告訴我因為工作關係不方便,我希望對方能幫我作證,但是,我想應該是他們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且跑法院不是什麼好事情,看來是不願幫我作證了。
現在檢察官的態度是,目前沒有有力的證據(例如驗傷單)能證明我被傷害,且這案子是告妨害自由,而能證明的只有目擊證人,對方有"證人"證明沒看到A女動手,我有證人卻不願出庭,檢察官認為要補充證據或是證人,才能證明我說的話。對於證人沒有意願出席。真的很灰心。
希望各位能夠指點我,順便還是要徵求,當天有看見整起霸凌事件的目擊者(跪求)。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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