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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小孩的家人們,你們敢看十二夜嗎?


Aaron2816 wrote:
近日有一則新聞是說

有個人露營遇到了熊

結果他養的狗把熊趕走

但最後由於受困不得已愛犬殺了果腹

這則新聞很多人罵吃狗的主人

可是我覺得很對

為了生存沒有甚麼對不對的

當人滿足了基本生存的需求後

才有能力去禮義廉恥



你真的相信狗趕得走熊?
既然趕走了. 為何又會受困?
熊怎會怕狗??


看看對岸的詳實報導吧

據英國《每日郵報》2日報道,加拿大遠足愛好者拉瓦在人跡罕至的諾塔維河荒原野外露營時被熊毀了露營地和生存裝備後,被困荒原近三個月,不得已殺了自己的愛狗求生。當拉瓦于10月30日被搜救隊找到時,已瀕臨死亡,動都不能動,只能等著搜救直升機把他接走。

  據一位消息人士稱,拉瓦于7月16日開始遠足時,一只熊走進他的露營地,橫衝直撞,吃光食物,把他最重要的生存工具包摧毀殆盡。雖然拉瓦並未受到多大傷害,但是熊毀掉了拉瓦的獨木舟和其他所有至關重要的裝備,包括手機在內的通訊設備。

  因為沒法與外界聯絡,而且缺少植物,這位來自魁北克省的男子,做出了痛苦的決定——殺掉並吃掉自己心愛的德國牧羊犬。

  拉瓦與外界失去聯絡後,他的家人並沒有察覺到異常,因為拉瓦早與家人約定好三個月後返回。當家人發現拉瓦並沒按時回來時報警。

  在8天的搜救過程中,拉瓦被一個直升機搜救小組發現,但是直升機無法靠近發現地點,不得不引導陸地搜救小隊抵達發現地點,載著這個嚴重營養不良的遠足者,跋涉了足足一英裏才走到直升機停靠點。

  當拉瓦被直升機空運出諾塔維河荒原時,體重已降低至先前的一半,甚至不能說話。目前,拉瓦仍在醫院急救。

  雖然加拿大適合遠足的原始區域不少,但拉瓦涉足的地區卻被視作生命禁區。“在這個加拿大荒原,幾乎沒有植物生長,更別提靠吃植物求生存。讓人不可思議的是,拉瓦竟然能夠在這麼長的時間裏,依靠這麼少的裝備活下來。”生存教練馬斯格拉夫說道。

  對于拉瓦殺愛狗救自己的行為,生存專家安德烈弗朗索瓦說,拉瓦殺了並吃掉自己的狗的決定或許救了他的命。


依上面所述. 事實是 :
熊來到營地
熊把能吃的. 能用的全部破壞光
主人帶著狗落荒而逃
以致流落荒野
最後. 狗主只好殺了狗果腹
veryhappyman wrote:



你真的相信狗趕得走熊?
既然趕走
典型的斷章取義,為了就是突顯狗有多至高無上,呵呵呵


tiffanyn26 wrote:
我看到了預告片已經不由自主流下淚了,心裡有種奇怪的感覺.....殺人放火作奸犯科的人,如果被判了無期徒刑,還可以在監獄吃牢飯,運氣好可能還有特赦等等....為什麼沒有做錯任何事的狗狗貓貓動物們,因為"無人領養",就必須在12天後被結束短暫的生命~
說實話我不敢看這部電影,但我衷心感謝製作這部電影的所有人士。同時我問自己"可以為這些動物們做甚麼?"
於是我看到了以下網頁,給各位參考。我們只是平凡人,能做的不多,但是一點一滴小小的愛心,都可以讓牠們過得更好一點。


((我看片名應該改3秒哭))
應該在有限的範圍內盡量付出和貢獻。既然看此片獲得一些領悟,那麼就應該持之以恆的去多為這些無法反抗的小團體多些機會和能力去幫助。

Aaliyah88 wrote:
((我看片名應該改3...(恕刪)


上面這樣搞

只是造成更多流浪狗被安樂死

資助這些小團體,只不過讓這些小團體更早落入無前可養狗的窘境

造成更多狗吃狗的狗場

為何如此?

有更多的捐款,當然就有能力收容更多的狗

有能力收,看看12夜你們哭得溪哩嘩啦

人家轉來有可能不收嗎?

當狗場越大時,只要風潮一過捐款不繼,越容易發生狗場經營不下去的情形

10條狗的狗場,可以自己掏腰包解決,一千隻狗的狗場,有可能自己掏腰包解決嗎?

最後就變成狗吃狗,自相殘殺的狗煉獄

這比收容所殘酷百倍以上,有錢不要捐,拿去捐給推動重罰的立法的團體

這樣才是真正愛狗!也才是符合大眾利益的法案


Aaron2816 wrote:
我只想問侯硐裡面的貓...(恕刪)


根本不是尊重生命的表現!


養一養不養

然後拿去丟給別人養

只是從個人變成鄉鎮而已

侯硐貓類開放收容所

如果全台都是這樣

那侯硐對外面有何吸引力?

設想我家隔壁鄉鎮就跟侯硐一樣多貓

那我要拍貓去隔壁鄉鎮就好

何必大老遠跑去侯硐?

所以這樣的範例不值得一提
會!這禮拜周末打算去看了 之前也早買預售票了
會看的原因很簡單 就是要明白牠們在收容所裡的事實
還有就是九把刀說把票門的收入捐出去
話說我永遠不會忘記第一次去收容所時的畫面
有隻哈士奇一直對著我哀號哭泣 像是求我把他帶出去這恐怖的地方
當年的我才18歲沒有穩定的收入 打電話求我媽讓我帶他走
但我媽要我認清事實 家裡小又沒工作的我沒有辦法負責牠剩下的人生
從那之後我就告訴自己將來有能力後要認養代替購買
No Music No Life
版權所有 wrote:
從那之後我就告訴自己將來有能力後要認養代替購買...(恕刪)
對你的愛心和觀點給個讚!!
至於不認同這種想法的或樓上諸多紛紛擾擾,
我一律當作無視之,
也懶得跟他們有交集!!
沒有交集是最好的,
台灣大部分養寵物的人都是沒公德心的,
台灣不養寵物的人占9成以上,
也沒那麼多人想跟你們有交集.
只要台灣激進動保團體,脫序行為越多,
支持流浪動物安樂死的力量就更加強大.


我一直希望台灣能像日本先進國家有效率的撲殺方式,
一個小小密閉空間,
只要按鈕按下用毒氣就能快速解決流浪動物.
不需要昂貴的針劑.

版權所有 wrote:
會!這禮拜周末打算去...(恕刪)


當年18歲看不清楚事實

現在有能力了,還看不清楚事實

別人一直丟,你一直撿,撿的完嗎

人家丟一隻你可以撿一隻,人家丟十隻你可以十隻全養?

更別說外面自行繁殖的流浪狗,一胎有幾隻?

養過狗的都知道

少說四隻起跳

有那麼多養狗的家庭?你有經濟能力提供那麼多狗居住環境和伙食?

對寵物真正好的重罰制度與登記制度卻老是石沉海底

領走一隻,就還會進來一隻,有差別嗎?只是死這隻和死那隻的差別

這樣的行為有用嗎?

不如認真支持重罰制度與登記制度



supersunday7776 wrote:
當年18歲看不清楚事...(恕刪)


搞不好事情才隔一年而已,不要對年輕人口氣太重。

讓源頭的歸源頭,領養的歸領養。一碼歸一碼
我個人覺得不要太超過,連好心人都抓進來訓斥。
人家只有說他會去看12夜,然後想去收容所領養。
可沒說什麼要廢除安樂死,或主張什麼21夜,35夜,101夜~


版權所有 wrote:
會!這禮拜周末打算去...(恕刪)

先給你鼓勵
再給你幾桶冷水。
有熱血很棒。但踏進收容所,請先將你的同情心跟熱血收起來。
領養,你需要冷靜的理性思考,哪隻狗適合你?(置頂的泰皇犬領養文就是很好的例子)
同情牠很可憐,還是很單純的就覺得牠跟你很有緣這種熱血沖昏頭的往往都沒有好下場。
九把刀自己的著作都寫了名句:愛情也會被消磨殆盡的。
更不用說你這是『同情』。
二次棄養,關在小籠子裡,丟給父母養的看太多了。
你覺得哪個情節罪行重大,還是全都是罪大惡極?
你若真的在心裡排順序,我會奉勸你不要去收容所意圖領養狗。
三種行為都很糟糕,沒分情節輕重的,一樣對狗狗都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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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段就不引言了,引用不理性的發言會被牽連。

昨天一整天都很安靜,主因當然是造浪的兩位不再回應。
我們當然不會天真的認為我們的想法,概念已經傳達到了。
動機可以很熱血,但行動要很冷靜。
這鴻海郭台銘董事長就已經親身示範了。

最後兩篇(一篇被回收了)道不同不相為謀的發言更是令人心寒到了極點。
莫怪人常言到權力會令人變質,現在動保聲勢壯大了,不需要在像20多年前一樣尋求廣大的群眾支持了?
莫怪九把刀要做以下申明:
九把刀特別提醒說,「十二夜」完全不募款,也沒有跟任何團體合作募款。
千萬不要在看完影片後,熱血上湧時,被個人或團體欺騙愛心。
任何打著「十二夜」名義募款的都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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