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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很悶 沒救到幼貓

版主你可能搞錯一件事情了

你打電話給消防隊員的時候是半夜凌晨兩點鐘

消防隊員上班兩天休假一天並不是48小時完全不睡,你當消防隊員是超人,完全不用休息不用睡覺的?

消防隊也是人,並不是超人,好嗎?

半夜的時候每兩個小時會有人輪班負責接案子,有案子的時候再按警鈴把人叫起出勤

半夜2點鐘睡覺的時候警鈴響了慌慌張張衝去著裝出勤,只是為了你的那隻貓,你想有哪個人的表情會好看的?

請問版主你半夜熟睡的時候你家老闆突然打電話叫妳回公司幫他泡茶,你心情會好嗎?你表情會好嗎?

還有你有兩天半的時間為什麼不再白天的時候報案處理,偏偏要挑凌晨的時候?分明就是要找人家麻煩阿!

凌晨兩點出來你想有哪些人臉色會好看的?

拜託設身處地為別人想想吧


祈紫 wrote:
說實在的,別再發文了,越發文越讓人覺得,你根本就是在鬼打牆


你哪位 我發不發文 你有權管
很抱歉下午打1999小姐還是跟我說 那就是消防隊要做
而且我已經不再針對是不是工作範圍的事情來說
我現在要問清楚 到底誰在說謊?是我 我道歉
是那2位 他們道歉!
立浪井宿 wrote:
我不懂你想表達什麼耶?
抓蛇捕蜂 主管機關是農業局
本來就不是我們消防的工作
請問消防法哪裡有規定 需要抓蛇捕蜂?
消防勤務實施要點 有明文規定警消要抓蛇捕蜂的嗎?

比較好笑的是你吧!


最好每位民眾都知道捕蛇捕蜂是農業局的職責
最好每位民眾都知道農業局的電話
民眾只知道需要尋求協助時要打110和119
所以捕蜂捕蛇打119或110有錯嗎?
119或110接到電話,不是你們的職責就轉給農業局啊
那是你們內部協調的事情,民眾不需要知道這些,瞭解嗎
換句話說,119和110是一個通報平台,懂吧

舉個例子來講,發生殺人事件打電話找119可不可以
當然可以,難道打119,勤務中心就會說這不是他們的職責而不處理嗎?
他們當然是會轉給110啊

我再舉個例子
發生車禍時,肇事者撥打110請求警方過來處理
那為什麼救護車會一起過來
肇事者他並沒有撥打119啊
那消防隊怎麼會知道要派遣救護車一起過來
不就是110和119這兩個通報平台之間的聯繫


所以比較好笑的應該是你吧!
大家的問題都很好
為什麼白天不打 白天我不在 我遙控打119去我家巷子抓嗎?
為什麼要管半夜睡不睡覺 因為我就不知道消防員是半夜睡覺的
我以為就像是一般工廠夜班人員作業一樣 如果我知道半夜睡覺我才能了解為什麼那副不耐煩的臭臉?
還有什麼叫生命危險?一個幼貓一直叫不吃不喝餓1天 就是有生命危險 我之前的經驗就是如此 全國的獸醫師也是這樣說的
還有一堆亂七八糟的假設 就衝著這些不實流言 除了到底是不是工作範圍 我也要跟那2位消防員作對質 我說謊 我道歉 他們說謊 他們道歉.
差不多到了,自己理虧
"見笑轉生氣"的地步
接著轉成x民的模式
投訴>要求道歉
喵來喵去 wrote:
我想應該是那隻幼貓吵到他睡覺了
叫消防隊來處理結果沒想到小貓一命歸西
在一些大愛人士的心中這樣損陰德的事當然要找人來擔
誰?? 當然是衰到翻掉的消防人員
電話是他打的 但弄死貓的是消防人員 他只要這樣子想 心裡就會好過很多
他的故事又變了 不然偷改過多少次了
現在人家一說要調錄音他又改口說是消防隊應該有錄音 哈哈哈
我只想說 那隻幼貓萬萬沒想到自己半夜無聊喵兩聲會引來殺身之禍
擾人清夢的罪真大
先推責消防人員錯手殺貓 再說貓是鄰居之物 卸責鄰居車輛殺生 三扯消防公務人該做該死之鬼打牆
我想說的只是
故事沒新意 除了嘴炮還是嘴炮

哇哈哈
大大您的推論蠻合理的
跟我想的差不多
貓本來就跑來跑去,又沒受困很自由
樓主不在的時候貓還會跑出來跟鄰居討東西吃
就是樓主一直想抓牠,牠才要四處躲
看來那隻貓還蠻討厭害怕樓主的

他又在腦補幻想貓有生命危險了
貓有沒有吃飯還要跟他報備嗎?他自己都說有放飼料貓不吃了
結果現在又開始腦補幻想了,彷彿貓只要沒有他就必死無疑一樣
搞不好樓主不在的時候,貓有出來四處給人討東西吃,也有人給他東西吃
貓只是單純看樓主討厭又害怕,不想吃他給的東西
我開始要改變心態用愉快的心情來看這一篇了
看到目前我真的覺得故事愈來愈好笑
某人的腦補幻想人生還可以演多久呢?
哇哈哈

黑色小老虎 wrote:
你哪位 我發不發文 ...(恕刪)


還是搞不清楚狀況

一堆人點到30樓妳還認清不了嗎

還是妳只選擇妳認同的看
我所知的,消防隊的民眾報案電話錄音內容,是不能隨便公開的...(牽涉隱私與公共財)
所以樓主才敢開口閉口就是"消防隊的電話錄音",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羅生門與鬼打牆,
似乎就是咬定這一點,一旦公開,消防隊就是理虧的一方了~

當然啦,個人私自攜帶的器材我不知有否包含在內...(比照警方,列入公務執勤項目?!)
可能只有樓主住所在地的轄區分局會比較了解吧?!
希望不要過沒多久,又看到樓主發一篇:
● 覺得很悶 叫消防隊出勤救貓,又錄影又錄音的,把人家的愛心當成什麼??
我的天呀~~1999小姐~~回答你~~


很抱歉下午打1999小姐還是跟我說 那就是消防隊要做

我的天呀~~~~~~~~~我昏倒了~~@@~~


看樣子~~~大家還是依法~~依條文~~做好了~~
至少~~依法~~119大哥們可以不被罰則~~頂多上頭的長官被修理~~
PS~法是黑紙白字寫下來的~~為民服務~~沒有法可循~~所以做了只會被當"盤子"~~




miria639 wrote:
我所知的,消防隊的民眾報案電話錄音內容,是不能隨便公開的...(牽涉隱私與公共財)
所以樓主才敢開口閉口就是"消防隊的電話錄音",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羅生門與鬼打牆,
似乎就是咬定這一點,一旦公開,消防隊就是理虧的一方了~

當然啦,個人私自攜帶的器材我不知有否包含在內...(比照警方,列入公務執勤項目?!)
可能只有樓主住所在地的轄區分局會比較了解吧?!
希望不要過沒多久,又看到樓主發一篇:
● 覺得很悶 叫消防隊出勤救貓,又錄影又錄音的,把人家的愛心當成什麼??


是喔!那我只好再打1999做內部調查下去!
雖然你想像力很好 但請別用在我身上 我沒做的事情 你預設想像得那麼多 對我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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