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hou wrote:後續呢~~可不要就...(恕刪) fireleg wrote:再推…等下文~~...(恕刪) 已於上週末做完筆錄囉~ 對方會再被通知做筆錄。想了解一下,案子是不是要一直跟警局追他們才會認真辦呢?
既然都報案了也做了筆錄,樓主就放寬心吧別被這些事影響太多====================================接下來才是重點請問c男的手機是有搭載自動醜化功能的照像軟體嗎跟樓主的頭像差好大
gowithflow wrote:已於上週末做完筆錄囉...(恕刪) 是得沒錯本人在三峽 安坑 中和等地報過案看過電腦中 CS 世紀帝國 等東西 也不鳥我口提面命了幾次 終於老爸證件遺失 在中和警察局陪他用了76分鐘筆錄16分鐘以內 剩下都是等待後來主管看到我看到警察在打電動才規勸關掉 不過也是半個小時後才有人有空做筆錄只能說 警察也許太忙了所以1.整篇就利用警察資源 去教育A與C吧2.善用媒體3.案子進度 是可以問的 督促與關心一下gowithflow wrote:已於上週末做完筆錄囉...(恕刪)
gowithflow wrote:已於上週末做完筆錄囉...(恕刪) 已於上週末做完筆錄囉~ 對方會再被通知做筆錄。想了解一下,案子是不是要一直跟警局追他們才會認真辦呢?=============================================警方會取得兩造的筆錄,函送板橋地檢署等候檢察官擇期開偵察庭.如果對方拒絕去警局做筆錄, 警方就會在卷宗內註明, 還是直接函送檢方.警方只是立案收集證據,如兩造筆錄,妳提供的人證或錄影 等等,警方的責任就只是準備資料與卷宗函送而已.最多你只能問一下對方有沒有配合去做筆錄,何時會把案件函送.
s8763032 wrote:既然都報案了也做了筆...(恕刪) 好厲害的軟體RUSH-Q wrote:是得沒錯本人在三峽...(恕刪) 能不成案就盡量不給做筆錄,有破案壓力!fireleg wrote:樓主的頭像好可愛~~...(恕刪) 頭像才是正常版的我我一定會持續追這案子的,如果得過且過,那麼再有一次這樣的事件發生在你我他的身上,自己的消極態度就是幫兇。還有個法律問題請教,雖然惡意連結個資的那部份,那個連結是網友轉貼,但原文是我發的,這種惡意連結散佈個資的部分,適用個資法的那一條呢?
gowithflow wrote:頭像才是正常版的我我一定會持續追這案子的,如果得過且過,那麼再有一次這樣的事件發生在你我他的身上,自己的消極態度就是幫兇。還有個法律問題請教,雖然惡意連結個資的那部份,那個連結是網友轉貼,但原文是我發的,這種惡意連結散佈個資的部分,適用個資法的那一條呢? 給樓主一個消極態度就是幫兇~說得好!連結被散佈造成樓主的困擾,這部份我不知道適用哪條法規,盼有高手能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