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妲己 wrote:
當然簽這些是為了動物的權益保障
多數人不會樂意簽一個「法律效果不明」的文件,更別說簽一個「法律效果明確但嚴厲」的文件。
中途或許會覺得認養人好好養貓就不會有問題啊,但沒人喜歡受制於人的感覺。更莫明的是,這些文件常常只有嚇阻作用,很少實質效果,結果就是嚇阻了有意領養的一般人,但防不了惡意領養的有心人。
建議想認養寵物的人,如果不想忍受某些中途的高姿態,可以考慮直接去公家的動物收容所認養。
但是,就像某些中途不該一竿子打翻一票認養人一樣,認養人也不必一竿子打翻一票中途。當中途真的非常辛苦,還是有很好的中途的(我推一下非喵布可,想領養的可以先去那邊和貓咪相處一下,多去幾次再決定)。
用錢買或是認養皆可,每人需求不一,用錢買的很多都是繁殖出來的(可能有近親交配/xxxx)等
後續或許會有基因問題等(看機運)
當收到一隻新貓時(尤其是幼貓,要花相當大的心血照顧),
對於照顧者來說希望能找到一個貓可以待一輩子的地方
在過程中,不客氣的說少數人對於認養這事態度並不慎重,因為來的太容易,事前提醒很多注意事項,很多人其實都是頭次養貓,後續曾發生了貓跳樓,貓走失,有人虐貓等等
因為有太多情況,所以你要說貓中途變的機車也好,訂了很多條款也好(據我了解這是很多貓中途合起去去咨詢很多律師而列出來的,俱有一定法律效力)
其目的很簡單,為了防止有人虐貓,誰會想要自己花了很大心思照顧的送去給人虐
而有人提到的貓中途是否有斂財的行為,就我所知的,的確有,打著送養名義實斂財
收容所要認養的話,建議找剛進去的貓,比較不會有集體感染的問題,但可能也會有在外頭即有的問題發生
希望樓主能養到心宜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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