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要發生幾次?
一次次的動物虐待事件
一次次的網友動員
一次次的社會譴責
一次次的媒體輕描淡寫
一次次的重刑輕判,或是根本找不到兇手
一次次的官員虛假應付
一次次的支票跳票
一次次的被淡忘...
一次次的事件自再激起眾怒...無限循環...
卻都無法改變,動保法是那麼微弱的事實,無法改變檯面下多少動物受害的事實...
有多少熱情可消耗...
也許直到大家都習以為常,法律都還沒醒....
可悲的是動保團體自己都不團結...

當然,在01上看到這麼多同好,就知道台灣還是有很多愛寵物的人,只是普遍台灣人的觀念還把寵物當家畜。你不愛貓狗沒關係,至少要懂得尊重他們的權益、尊重生命。
不是說不虐待小動物就是尊重生命,其他還包含照顧牠們的生活起居、帶牠們運動、生病帶牠們就醫等。甚至明明住公寓還硬要養大型動物的人我也覺得他們是不尊重生命。
有幸能居住在美國,看到這裡有完整的動保制度,但是最重要的是看到美國人對待動物的心態。每天早上出門一定看到一堆鄰居在遛狗,還看過有人遛貓

由衷希望台灣能夠更進步,不想再看見一些亂七八糟的虐狗(貓)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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