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kyu wrote:
我是不知道這跟學歷有什麼相連性
看了許多文章 好像很多人都怕別人不知道他們的學歷或是薪水之類的
學歷跟這件事沒關係...我也沒刻意要讓人知道我學歷或薪水多少
因為發起者說他身邊有所謂高學歷朋友反對他的立場,讓他很灰心...
所以我想提出反證,證明學歷高低與否跟社會議題的關注立場並無關聯,
在同樣的學歷水平線上,有人反對保護動物的抗議行動,但同樣也會有贊成的人...
所以希望發起活動者不要因為這樣就灰心...
至少就我身邊的朋友,國外留學回來的碩博士,或是國中小畢業就就業的善心朋友,大家都很支持你的熱情...
而認為大家小題大作應該適可而止的soukyo大大...
你的意見我尊重,但希望你能另外發文號召大家抵制本活動,而不要在本篇討論串裡潑冷水意圖引起更大的爭議讓本篇討論串又沉底...
BryanLi wrote:
學歷跟這件事沒關係....(恕刪)
當初的標題是在討論關於板大鎖文的動作 在閱讀開板大大的文章後
只是單純表達意見 卻要被冠上意圖製造更大爭議........好吧

下次請在標題打上 不同意見者請勿進入之字樣 我想我就不會參與發言 單純當一個閱讀者

在下在此對於"潑冷水"的動作道歉

沒想到被鎖了,只好在這發表一下了~~
我老婆是汐止的國中老師~
他昨天在上課的時候,
也有把小小白的故事告誡同學~
結果竟然有學生直接在底下說:
聽起來好好玩喔!!
這就是現在台灣教育出來的學生!!
不尊重人以外的生命個體!!
難怪有人會覺得這件事是大家小題大做!!
目前該四名犯人仍在家庭的保護傘下躲藏~
只有兩個人在blog上做簡短且官方的道歉文~
不知道除了輿論的壓力外~
還有什麼方法能讓所有愛護動物的人感受到這四個人真的覺得認錯了~
PS:想請問版大,高雄市翠屏國中校方表示罰鍰50萬,兩個學生家庭可能繳不出來,那他們就不用繳了嗎?
因為這個案件為公對私,似乎是適用"行政程序法",而強制執行屬民法,請版本開釋,謝謝。
如果父母光是為了維持家計,賺錢都來不及了
哪有空跟孩子談生命教育?
如果沒有人教,有孩子認為燒狗很好玩也不稀奇,我們小時候也用放大鏡燒過螞蟻阿

重點是有沒有人在那個時間點上機會教育去導正他們的觀念
我覺得從小就養狗是一個不錯的方式XD
另外,我有做一封28活動的推廣信,提供各位大大轉寄給親朋好友
連結在此 請有需要的大大盡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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