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20628 wrote:她都是騎摩托車帶一堆廚餘丟著就走了⋯...(恕刪) 拍下車牌,錄下丟廚餘跟餵食的影片,向地方環保局檢舉違法丟棄垃圾、廚餘、廢棄物...一次罰1200-1800,就看他本多粗...
餵養流浪狗的人不等於飼主吧棄養狗, 讓狗變成流浪狗, 這才應該檢舉!或飼養的狗沒圈起來, 讓牠任意活動因而造成傷人事件或車禍, 這才應該罰!所以, 您必須證明該婦人是飼主而任意放養, 我是不知道此例能否檢舉或通報?
newshunshan wrote:落丟垃圾只罰1200...(恕刪) 目前問完動保組,他們還算可以,他們說會近期去跟那婦人勸導,第二次我若再檢舉他們會開罰,我有說如果婦人一直不帶回家我會一直檢舉,動保組說沒問題!原因就是那隻流浪狗有晶片,主人就是那婦人,而且被捕狗大隊抓過,然後婦人去領出來再放到原地流浪,原本沒被捕狗大隊抓過,所以沒有辦法證明那隻狗是婦人的,但婦人去領出後就可以依據開罰了,希望可以有效阻止她一直餵又不管
小鐵子 wrote:一、我可以了解你所...(恕刪) 你真的了解狗的習性嗎?你知道狗是有地域性的動物嗎?當狗狗佔地為王的時候,任何對他造成威脅的事物,他都會以牠的本能野性反擊,跟一般有人飼養管教的狗狗不同,怎麼㑹拿人跟狗相提並論!版主所提的婦人就是這整件事的因,因為她的飼養,造成這一群狗狗以該地為牠的地盤,對經過的人車吠叫,就是牠認為有人對牠的造成威脅,所做的反應,當有更大的威脅時,牠就會有更強烈的反應,這個社會新聞已經看到不少,這就是隨意餵養造成的果。奈何台灣動保法的不完善,難道就要對這些視而不見?在還沒有個完善的解決辦法之前,該做的還是要做,雖然殘忍無奈,這也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沒有任何人可以承受流浪狗撕咬的悲慘後果的!jeff20628 wrote:因為住的地方附近剛...(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