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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試養中-金吉拉嘟嘟要找不離不棄的家

NEX-7 wrote: 這就是人性 自己都做不到了還敢要...(恕刪)

這就像離婚的夫妻,
都離婚了,
還要求去探視,
前夫或前妻過的好不好一樣。

安小雅 wrote:
嘟嘟和baby的家...(恕刪)


嗯...老實說我看不太懂這是認養文還是委託照顧?樓主你是不是忘了寫每個月會付照顧者多少錢?
即便是角頭大哥,要混到變成治平專案對象,也要很努力!只是你沒看到過程而已~
那他該為他自己打個分數,他是好主人還爛主人?
我自己能接受的就是除非自己生病了,真的無法再照顧了,
不然我絕不會把自己養的阿狗阿貓讓別人認養!

ret362 wrote:
你好像漏了將他們的...(恕刪)
總覺得這不是讓人認養
而是在賣物品

一隻寵物在年幼可愛的時候玩透了
年老體弱多病就推出去
說好聽點是送養補貼費用
實際只是利用人性的情感在做買賣
買妳不要的甚至比二手更糟糕的東西吧了!

真的捨不得
找個相近的寄養家庭,每個月貼人家一些費用
有時間可以拍照讓你看看或親自去互動一下
不要說的滿嘴仁義道德,卻不知存什麼心?

安小雅 wrote:
嘟嘟和baby的家...(恕刪)


棄養總是有理由
但要求人家不得棄養還要追踪
那還是留著自己慢慢養吧
疾風怒雨,禽鳥戚戚;霽日光風,草木欣欣。可見天地不可一日無和氣,人心不可一日無喜神。

papatetete wrote:
你都可以為了自己的因素而替貓咪另找領養者憑什麼要求領養者要簽認養同意書,保證不離不棄...(恕刪)


非常認同

而且認養程序很麻煩

如果不看新聞,會與世界脫節。 如果有看新聞,會與事實脫節
papatetete wrote:你都可以為了自己的因素而替貓咪另找領養者...(恕刪)

同意 +1
同意後續追綜,定期上傳照片
視他為家人,用心照顧和愛他
不得私自轉送,不得虐待棄養
需簽認養同意書,配合拍照合影
~~~~~~~~~~~~~~~~~~~~~~~~~~~~~~~
這個送養條件也太牽強了,都送人了還得同意後續追蹤,還得定期上傳照片,乾脆你就自己養就好了,不然你付錢找人幫你養看有沒有人要,誇張,自己不養了還好意思要求別人這麼多,說這麼多,你也只是個棄養者
~~chaohao~~
papatetete wrote:
你都可以為了自己的因素而替貓咪另找領養者
憑什麼要求領養者要簽認養同意書,保證不離不棄?


完全同意,講得實在太好了
感覺那一大堆認養條文就是網路上找來複製貼上的
說不定家庭因素的故事也不是真的,
但好好的一隻貓被養到8歲卻要被拋棄了卻是事實
這是寬以待己 嚴以律人吧...
我不認為婆家反對是最主要的原因
不想養了 什麼都可以用來當理由

我家的貓七歲 這幾年也跟著我搬家 結婚生子
婆家不喜歡貓或任何小動物 也曾要求我把貓送走
但我仍堅持要繼續養(又不是花婆家的錢或要他們幫忙照顧)
久了就像家人一樣了 怎捨得遺棄?


八歲的家貓其實還很年輕 正屬壯年(換算人類年齡才44歲)
家貓壽命可達15年甚至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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