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p3421 wrote:
其實小弟不懂的是,為什麼這些流浪貓流浪狗,要被捕捉起來?然後硬要給他們一個家?
或許是我住的地方是雲林縣吧,四處都可以看到流浪貓流浪狗
看他們在路上趴著、在路邊走著、在田裡跑著,他們也都挺自在的...
你還年輕吧...還沒生小孩吧
沒遇過小孩被流浪犬追咬吧....
我要去隔壁巷子散步看到流浪狗3-5成群(牠們挺自在的)我都會害怕了...(40歲的大人了更不用說10歲左右的小孩)
凱特多多 wrote:
以效果來看,
如果安樂死有效, 流浪動物就不會源源不絕!
收容所殺死了10隻..外面野生的可能又生了50隻,
如果不能有效的節育,問題根本不會解決..
安樂死並非完全不可行..
但是必須有限制的實施. 12天太草率,交差了事霸了..
人類又憑什麼決定其它動物的生死..
作奸犯科的人這麼多,要判一個死刑有多麼不容易..
還會有什麼人權團體要廢死...
真正犯罪的犯人都可以不用死 什麼都沒做的貓狗卻只能活12天?
部分的餵養會造成一些問題 這也是事實
但政府不改變 民間的力量的確有限.
雖然版上很多人反對..
"尊重生命" 這件事,我還是覺得蠻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