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21151 wrote:只是要問問看有比較知...(恕刪) 我是你的話我現在會去買個禮盒直接登門拜訪然後包個紅包給她當然總金額壓在3600內不然上法院你們累賠的一定不只超過3600到時候你們敗訴光要付對方請律師的費用就不知道是3600的多少倍了!!!!
z21151 wrote:人家當事人也沒說什摸...(恕刪) 錯就錯 , 不會因為你的不小心或是雄辯就變成是對的該賠就得陪 , 3600 元真的已經很便宜了換成是我 , 可就不是你說的 1680 元 (吉祥數字) , 而是向你索賠 16888 元 , 保佑新的一年能一路發發發
z21151 wrote:重點是他妹都能正常的行走 有給醫藥費了還有1千了 我門也付不出那種多.. 平時狗都有綁好也都養在家裡 不會讓他到處亂跑 ..並不是故意的放著他 是完全不知道他剛好那時掙脫了 家人又都在忙一開門沒注意他就跑出去了...所以這也要罰嗎? 我知道過失是有的 可是重點我們不是故意的... 錯就是錯!!還有分故不故意喔?3600而已....等走法院一定敗訴花更多時間更多金錢...何必勒
z21151 wrote:人家當事人也沒說什摸...(恕刪) 沒能力養啥狗?我家的狗到現在沒咬過人你要法律?上網隨便搜尋一下就有法律管你是不是故意還是你來給我開車撞一下,我再說不是故意的給你1000看醫生這樣你要不要?殺人的都說不是故意了法律只有兩種故意跟過失你這就是過失請賠償謝謝,不賠就是上法院給法官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