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我的狗咬妳,我會幫你敷藥>"<

所以,狗有牽繩! 有牽繩,被罵;沒牽繩,也被罵!
牠只是好奇嗅聞,從味道中認識你,你的反應太大,反而引發牠咬你,那你可以告飼主過失傷害,看檢察官要不要起訴、法院怎麼判;以你寫的文字來看,是你大驚小怪,會引發狗的反應,牠沒咬你一口真是幸運。

我曾帶狗去海邊,坐在階梯上休息,要吃東西不方便牽繩,所以放開自由走,99%不會咬人,那1%是如果有人一直逼牠,逗牠,就不敢保證;
牠只是在旁邊走來走去,一名穿皮鞋、西裝褲的男子踏腳,就是腳往地上踏一下,我的狗完全沒有碰到牠、有一小段距離,也沒被嚇跑,我沒抬頭看這人是不是阿六仔,去海邊穿這樣。
有時是天下本無事,自己嚇自己。

曾遇過衝突,狗只有吠叫,一樣本來什麼事也沒發生,對方裝老大一直逼狗,我要他去報警,我說: (你去報警,我等你),派出所就在前面約10分鐘路程,他就一直出一張嘴。

問題1. 看過有人拿木板掛在輪胎外面。 我的機車輪胎、踏板曾被狗尿,踏板是一定要沖,輪胎就算了。
你確定是哪位飼主不清理,請錄影、跟到牠家拍到門牌,向環保局檢舉。

問題2. 不需要反應,如果有尿下去,報警,損害賠償,社會秩序維護法、拍照,上網吐嘈,最差的就是突然抬腳,狗嚇一跳可能會吠叫、甚至咬人。

狗沒有咬你,你踹下去,不幸的是狗受傷了,飼主可以告你! 嘴炮也沒用,判決案例就是這樣,誰能拿出強力證據,就會打嬴官司。

Google: (防狗咬 帶薄荷香包有效;其他方法)

如果狗真的被你抬腳的動作嚇到,下次見到你會吠叫,請保持距離,不要看牠、不理牠,牠只是叫而已。
長毛獵犬? 範圍很大,從小隻的臘腸犬(很會叫) ~ 科基犬 (水準不一,遇過一群科基互吠) ~ 米克斯Mix ~ 黃金獵犬 ~ 很少見的雪達犬,是那一種? 不是每一隻都是敏感的獒犬或鬆獅犬,這二種也有友善的、主人帶去上課會親人的;
狗狗嗅聞是天性,任何親人的狗、友善的狗都會嗅聞、愛撒嬌、尋求注意。
Google: (與狗對話-認識犬類安定訊號 中文版 (肢體動作)) (犬類安定訊號 與 肢體動作)

喵喵盧 wrote:
他說:我的狗咬妳了嗎?如果咬你我再幫你敷藥。妳為什麼要踢它?????
之後一直罵我踢她的狗,也一直重複他的狗如果咬我會幫我敷藥。
回她,哪你咬她一口,再幫她敷藥
Garfield65 wrote:
所以,狗有牽繩! ...(恕刪)

有些人就是會怕狗,有些人突然被碰到會嚇到
就像有些狗會怕人,有些狗圖然被碰會嚇到一樣,大家互相

我們應該要求人在狗同意的情況下才能跟狗接觸
也應該要求飼主在路人同意的情況下在讓狗去跟人接觸

各自尊重,不要老是說人嚇狗,狗也會嚇人
喵喵盧 wrote:晚間大概十點多,剛出家門人還在騎樓下,就

你幫她的狗敷藥不就好了

喵喵盧 wrote:
隨後鄰居的長毛臘犬,嘴巴正對準我的腳,濕濕的鼻子正貼在我的腳指。
她沒經過你同意,她的狗碰到你就不對了!
Garfield65 wrote:
所以,狗有牽繩! ...狗沒有咬你,你踹下去,不幸的是狗受傷了,飼主可以告你! 嘴炮也沒用,判決案例就是這樣,誰能拿出強力證據,就會打嬴官司(恕刪)


我拿個風箏線也算也牽繩阿
幾百公尺都算有牽繩!

又不是有牽繩就算有管理!

放個幾百公尺,也算嗎?

接近別人的範圍就算錯了!
更何況是已經接觸到別人

照你的說法,
拿刀槍在別人的面前晃晃
就不是恐嚇嗎?

軍人也說正確使用槍也是很安全的,廚師也是說正確使用菜刀是很安全的
在他手上晃晃
誰不會有壓力阿!

狗很安全是你說,誰相信啊!

應該除了要牽繩以外,法律應該在要求戴上防咬口罩,保障其他人的安全
看到不遵守的飼主應該重重處罰!


外面的空間不是你的遛狗場
請尊重其他人的空間
不然就自己買塊地
裡面你要怎麼放狗
沒人管的到你!

公共空間請有公德心一點!
不然人家依動保法檢舉,是很正常的事!



我寧願選擇踢下去,被狗咬要縫好幾十針,養狗的也會落荒而逃,說狗不是他養的,可能引發的疾病一大堆,受傷請假的錢也還沒算,看到這麼沒公德心的飼主,法院判這樣,我看國家,我們納稅人何必花一個月十幾萬養一個這樣的法官!
要好好檢討這樣的公務員!
,聰明的人算一算,當然是用力的踢下去保護自己,才是聰明!

supersunday7776 wrote:
我寧願選擇踢下去...(恕刪)


我也會這樣

每個人怕的東西不一樣

養狗的是喜歡狗 但你們怎麼知道別人是不是喜歡狗

有些人以前被咬過 有陰影

把狗下巴踢爛了也只是剛剛好而已

因為沒有管好自己的狗

Garfield65 wrote:
吃東西不方便牽繩,所以放開自由走,99%不會咬人,那1%是如果有人一直逼牠,逗牠,就不敢保證;
牠只是在旁邊走來走去,一名穿皮鞋、西裝褲的男子踏腳,就是腳往地上踏一下,我的狗完全沒有碰到牠、有一小段距離,也沒被嚇跑,我沒抬頭看這人是不是阿六仔,去海邊穿這樣。
有時是天下本無事,自己嚇自己。

............

Garfield65 wrote:
狗沒有咬你,你踹下去,不幸的是狗受傷了,飼主可以告你! 嘴炮也沒用,判決案例就是這樣,誰能拿出強力證據,就會打嬴官司。


請問是哪個判例?
有新聞相關的消息可看?

我一直認為防止自己被不當侵襲也是種權力

dontfeedwilddog wrote:
像這種會罵人又沒有明...(恕刪)


謝謝您的建議
經過這件事後,再來出門會隨身攜帶手機自保。







chansaikit wrote:
你可以回應他說

我...(恕刪)


您真幽默啊

還是謝謝您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