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6525480 wrote:
想必你朋友怕照顧不好...
以上種種,我認為妳有義務先向大家報告,關於這七項妳現在的具體做法,
除了鄉民先鑑定看看現任飼主有無失格,也發揮社會大愛,讓小貓在01呵護關愛下長大。
當然要是之後貓發生什麼不好的事,出來為她討公道的力量才夠。
不幸的小生命已經太多,我們只能知道一個保護一個,能幫一個算一個,妳說對嗎?
記得補充貼文哦,大家等著呢。
(恕刪)
說得太好了,誰知道小貓現在過得好不好? 要怎麼要求人那就自己先做到.
更可笑的理由是要求這麼多是因為有花錢了,那如果是隨手揀來沒有花什麼錢,那是不是就可以或就會隨便放給別人了? 對小貓的未來的關切程度是根據自己花了多少錢而定的.
不過這位還算好的,有那種還要求以後有權探視的....真是把自己當成什麼了? 真的那麼有愛心,為何不自己養?
先稍微知道一下認養人的基本資料:姓名.男女.學生或工作.連絡電話.fb
我會先去認養人的fb看一下.是否是喜愛動物.有些小細節能看出.
再約認養人來家裡看貓.貓咪會自己挑選主人.
在認養人看貓的同時.用聊天方式詢問你想知道的事.
之前浪貓來家裡生了5隻.我送養了2隻.這期間我讓4個認養人來家裡看貓(2位學生.2位已工作).
最後只有2位認養人.我覺得有資格可帶貓走.其中1位是學生.
原本條件有限制學生不能養.但是學生素質有好有壞.
其中一位學生帶了2個同學來看貓.在聊天的過程中.她與貓咪的互動良好.雙方能達到協議.
另一位學生則帶了一大票人(不論男女都抽煙)來嚇貓.
而另外已工作的2位.
其中一位家裡有養一隻浪貓.還想再認養一隻貓作伴.
而另一位表示沒養過貓.想養貓.原本我有同意.
後來在貓咪論壇看到他的隨意棄養發文.與他確認無誤.便取消資格.
我想說的是文字通常不帶情感.
面對面互相瞭解是最直接的.氣質是無形的.但在聊天的過程中可以感受到.
第一次見面絕不讓認養人帶走貓.雙方考慮幾天後再來決定.
這中間也歡迎認養人持續來看貓.
確定送貓離開時.請記得簽切結書.給雙方多幾天的時間相處.真的不合適.貓咪就接回尋找新主人.
我當初有跟認養人說好.我不會無故不通知就衝去看貓打擾您的生活.
請至少1個月一次在fb發怖貓咪的近況及照片.通知何時會結紮.
shih-Hu wrote:
朋友在板橋南雅夜市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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