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愛犬走失外勞冰箱找到半屍

ceylon9 wrote:
請問哪裡對?在台灣就是觸法行為.


吃狗肉到底哪裡觸法 可否懇請大大舉出法條


pain6758 wrote:
這種人的觀念~其實不用回應!!

這社會上垃圾很多~

每個都要去回應很累的~


雖然很想不理 但是我希望台灣是一個開明 理性的國家

社會太多理盲而濫情 毫無邏輯的不合理之處

Vincent Chen4028 wrote:
吃狗肉到底哪裡觸法 ...(恕刪)

http://www.coa.gov.tw/view.php?catid=2616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還是需要幫你配眼鏡?老花眼鏡口以嗎?
pain6758 wrote:
所以你的觀點是認為"吃狗"是對的!?

吃狗肉在台灣的法律上當然是不對的啊
我上一篇不就已經講了
我也不敢吃,我也不想吃
你要不要再去看清楚一次
你是還要跟我番啥?
在合法的國家吃,當然就是可以啊,為啥不行?
阿不然印度人不吃牛,全球都跟著不吃?
每個地方都有風俗文化嘛

我只是從文化、歷史、古文,各項考據講給大家知道
這本來就是可以吃的東西,也是本來就有在吃的東西
吃不吃狗肉跟先進國家沒有任何一丁點關係,一滴滴都沒有
中國、香港、南韓,哪個比台灣落後?還打趴一堆歐洲倒債破產爛國

歐美國家吃著更多中華文化不常吃的肉
然後罵著吃狗肉的亞洲不人道
皮草用量最大的也是都在歐美
愛狗人士最愛吹捧的德國人連浣熊都殺來吃了
這種繆論邏輯不知道腦子裝什麼的才會深信不疑
只不過是有群人被歐美文化侵略,被捅了還在喊爽
這種喜好我還從來沒看過
FukaiRei wrote: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看清楚了沒?
還是需要幫你配眼鏡?老花眼鏡口以嗎?


不好意思可否請大大點出哪裡有法條指出不得食用狗肉?

我把文章鉅細靡遺地讀了兩遍

並無發現這樣的規範

只有看到某位科員自行表述的"食用狗肉與取用貓皮等行為已明文禁止"
(這一句話是科員的補充並非法條)

以及"擬採行措施" 裡面提及一項"禁食狗肉之查緝"

但其內文其實是限制"香肉店" 而非禁食狗肉
(主要是依據12條不得宰殺 限制香肉店營業而非禁食)

為什麼不懂法律又不願意查清楚呢?

我個人是絕對不吃狗肉 但是我不覺得吃狗肉有甚麼不好

在台灣吃狗肉也不違法 第十二條也明確提到不得宰殺

但是只要無法舉證食用狗肉的人有宰殺的動作

在法理上是無法定罪的

在道德與文化上 傳統的中國乃至台灣

食用狗肉都是一件非常正常的行為

只是台灣發展與美國關係密切 所以逐漸被美國不吃狗肉的文化所影響

現在台灣已經不太吃狗肉了 我也不吃

但是你自己不吃 不代表別人不能吃

這樣的行為真的很虛偽 你吃豬嗎? 你吃雞嗎?

請問你吃下這些雞豬魚肉 你不覺得可怕嗎?

回教徒是不吃豬的 所以我們尊重他 他們也尊重我們吃豬的台灣人

你吃就吃 不吃就不吃 為什麼要用自己的主觀觀感 去批評別人?

PS 你轉貼的是一個農委會的科員寫的文章

請參照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60027
Vincent Chen4028 wrote:
不好意思可否請大大點...(恕刪)

你是內行的
法學素養比一堆愛狗人士好太多了
他們通常都只會說吃狗肉有罪然後就四處以訛傳訛亂傳
有部份可能也是想嚇阻想吃的人

我一直都不想講的太明
動保法是規定不得宰殺
可沒規定不能吃

所以呢,如果要知法玩法的話
就是賣狗肉宰殺的人有犯罪
去吃狗肉的顧客是沒罪的

這就有點像是以前的罰娼不罰嫖
在還沒修法前
吃狗肉不一定有罪的
重點是在誰殺的
需要舉證



AI.3 wrote:
你是內行的

我一直都很不想講的太明
法律上是規定不得宰殺
可沒規定不能吃

所以呢,如果要知法玩法的話
就賣狗肉宰殺的人有犯罪
去吃的顧客是沒罪的


是沒罪阿 我一直在一開始就是這樣的立場

我不是鼓勵大家吃狗肉 我自己也不吃

法律有很多這樣的問題 像是可以合法買改裝車零件 卻不能改裝車子上路

可以賣某些類型的無線電 使用之後卻是非法的

狗肉不得宰殺 吃了卻不違法

法律是規範你不能做的事情 只要沒有說"不"

你想怎樣都是合法的 法律只說不能殺狗 卻沒說不能吃掉狗肉

回歸重點還是 吃狗肉並無問題啊

不吃的人 可以盡量不吃 但是不要去批評吃的人

偏偏卻又說不出 不能吃狗肉的理由

Vincent Chen4028 wrote:
是沒罪阿 我一直在一...(恕刪)

這我知道阿
偏偏很多愛狗人士沒有任何一點法學素養
他們如果法律上自己佔不住腳
等一下就又要舉奇怪的例子來炮人了

而且我一直在強調的一點
愛狗就要把狗狗顧好
要不然出事了,你要告對方還要舉證
很多最後都證據不足
就算告贏了,賠個幾千幾萬塊
也換不回狗狗的命了,不是嗎

AI.3 wrote:
這我知道阿偏偏很多愛...(恕刪)


我認同兩位大大的觀點,大部分的人如果喜愛一樣事物超過某種程度
基本上都已經無法跟他們講理了,不然那些動保人士怎麼會那麼激動...
原來吃狗肉無罪,殺狗有罪.
難怪以前在高雄當兵時,
副營長都叫老兵殺狗給他吃,
真的是死道友,不死貧道.

印象中一次殺兩隻,
殺完剝皮清乾淨,就掛在浴室裡.

話說 我雖不吃狗肉 但也不覺得吃狗肉的人罪大惡極

反倒我認為 部份愛狗人士那些過於極端或自私的行為 更令人反感

總之Vincent大淺顯易懂的講解 讓幾位愛狗人士顯得愚昧

那現在愛狗人士會不會接下去反擊呢? 就讓我們慢慢地看下去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