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oPi wrote:
我等一堆顛倒是非的反...(恕刪)
可以用民法訴訟~
法律上狗是屬於私人物品~可以要求賠償~
o926092121 wrote:
半夜突然聽到我家狗狗嘟嘟再哀嚎!全家人被叫聲驚醒下樓看到狗狗躺在地板抖動,
後來打119詢問是否有24小時的獸醫!119回答我們這附近沒有24小時的獸醫!
好不容易打電話問到新竹有一家願意半夜幫我們急救!
o926092121 wrote:
每天固定一段時間我們都會開們讓他去走走!時間到了就把狗狗關進來!十年來都是這樣!
他出去哪段時間不是半夜 影片談話中有說到我8點半就把牠關起來了!
ChaioPi wrote:
我等一堆顛倒是非的反狗正義魔人等很久了
仔細聽好什麼才是客觀的看法
布魯斯韋恩! wrote:
動物保護法
第 20 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
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要聽客觀的看法是吧,毒狗的人不對,放養狗的也沒好到那裡去
這邊從頭到尾都沒人說毒狗是對的
前面講過了,我也覺得刻意虐待或殺害動物的刑責太輕
建議動保人士去提倡修法加重
愛狗人士看到放養狗的有沒有去檢舉過?
愛狗人士自己都不能遵守動保法了,要拿什麼說服別人?...(恕刪)

tommy0931 wrote:
對於荒謬的因果理論
完全不能認同
不管任何理由
刻意毒狗 就是不對
為何要幫 兇殘之人 合理化?
最痛恨那種是非錯亂的人
比如說:
"東西被偷 ---誰叫你不把門鎖好?"
"被非禮 ---誰叫你穿的那麼性感?"
"狗被毒死 ---誰叫你把狗放外面?"
不去追究犯法之人
反而消遣+莫需有指責受害人
沒有這種道理吧?
看影片中,狗兒看到車子靠近都會閃避躲起來,
並沒有危害他人!
反而是開車騎車之人,
不論是看到動物,還是老人,小孩,婦女....等
都該特別留意並減速,保護雙方安全!
而不是"擋我者死" !...(恕刪)
tommy0931 wrote:
對於荒謬的因果理論完...(恕刪)